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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西北局纪念馆征集文物公告

中共中央西北局纪念馆征集文物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5-11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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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西北局,是延安时期党中央在西北地区的派出机构,是西北地区党、政、军、群的最高领导机关。在中共中央的直接领导下,西北局负责管理陕甘宁边区(包括伊克昭盟地区)及陕、甘、宁、青、新国民党统治区中共党的工作。西北局是执行党中央各项方针政策的模范,是实现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典范,它对陕甘宁边区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使之成为新民主主义的模范试验区,成为新中国的雏形。2006年5月25日,中共中央西北局旧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4月修复,对外开放参观。2020年9月1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

中共中央西北局纪念馆,于2014年3月18日正式建成对外开放参观。纪念馆建筑面积8035平方米,陈展面积4000平方米,有序厅、三个展览厅和一个临时展览组成,展线总长1000多米。较为全面真实地反映了中共中央西北局领导西北地区党、政、军、群开展的各项工作,再现了中共中央西北局为陕甘宁边区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建设做出的重大贡献以及为新民主主义模范试验区和新中国雏形建设取得的丰功伟绩。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发挥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丰富和充实西北局旧址和纪念馆陈展文物藏品,提升馆藏文物档次和文物展示陈列水平,为西北局历史的研究和文物的保护、利用提供更多的资料、依据,全面完整地展示西北局的红色革命文化,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延安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暨中共中央西北局成立80周年来临之际,我们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文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西北局工作人员使用过的物品或者相关的资料(包括照片、手稿、任命书、奖状、奖章、文件等资料)。

2.反映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与西北局有关的生产与生活用品等。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

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合法拥有的文物、藏品捐赠给西北局旧址管理处、西北局纪念馆,我们将为捐赠者颁发文物捐赠证书。

(二)收购

对于保存完好,研究价值较高的相关文物和遗存材料,按照自愿出售原则,由相关文物鉴定机构对拟收购的藏品进行鉴定估价,确定符合入藏、展览标准的藏品,并与收藏者签订协议后,予以征集购买。

(三)借用与代管

收藏者自愿将藏品借予西北局旧址或纪念馆展出,或交由本馆保管的,根据鉴定意见,签订借用合同或代管协议,由本馆进行科学保护和安全保管。

(四)仿复制

按照文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愿自己保存原件的,在征得收藏者同意后,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复仿制。

(五)移交

相关单位认为继续保管有困难的,或移交后能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该物品,可移交西北局纪念馆保管。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三、征集期限:

2021年5月10日起,长期进行。

联系单位:延安西北局革命旧址管理处 中共中央西北局纪念馆

联系人:刘明可  白  静

联系电话:0911-2118160  18291199900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南桥花石砭

邮政编码:716000


延安西北局革命旧址管理处

中共中央西北局纪念馆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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