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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日期: 2021-08-25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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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8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十三届〕第六十一号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已于2021年7月28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28日             


2016年至2020年,全省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干部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日益提高。“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关键五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省的社会基础,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省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的良好法治环境。特作决议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实现宪法宣传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深入宣传民法典,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宣传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自贸试验区发展、秦岭生态环境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教育、医疗卫生、安全生产、文物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提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

三、明确普法重点对象,持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推动全体公民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学法用法考试,推动树立法治观念,更加自觉依法办事、依法执法、依法用权。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完善配套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法治教师师资培养,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促进青少年尊法守法习惯养成和法治观念提升。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基层行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运用秦腔、民歌剧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和传承,建设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弘扬延安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法治内涵,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着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助力乡村振兴;深化依法治校,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深化依法治企,加强对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做到依法依规经营,提高企业法治化水平;深化依法治网,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加强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创新普法方式,进一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实时普法,坚持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落实以案释法和旁听庭审制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增强普法宣传实效。开展精准普法,满足不同群体法律需求。创新普法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法治传播体系,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个性化的法治宣传。鼓励创作多元化普法产品,走好全媒体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群众路线。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普法的途径。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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