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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更新办法》明确加强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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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更新办法》明确加强文物保护

发布日期: 2021-11-2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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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公布《西安市城市更新办法》(简称《办法》),明确城市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现代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要求;该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改善人居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市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城市更新是指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对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整治、改善、优化的活动,以实现城市功能完善、品质提升可持续发展。

《办法明确,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在城市更新活动中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保护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及其他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类建筑、优秀近现代建筑、工业遗产保护类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实施方案还应包括保护方案与实施计划。

城市更新范围内涉及优秀近现代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城市更新工作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住建、发改、资源规划、文化旅游、文物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更新工作市级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办法》,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制定立项、土地、规划、建设、财税、文物及其他与城市更新相关的配套政策。

《办法要求,城市更新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多方参与、量力而行、成果共享、防范风险的原则,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和城市特色文化,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统筹兼顾各方利益,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严防大拆大建,加强修缮改造,补齐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延续历史文化传承,推进城市持续有机更新,促进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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