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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审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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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审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

发布日期: 2023-05-3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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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该《条例(草案)总结陕西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经验,形成具有陕西特色、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架构,为保护工作提供法治支撑。

条例(草案)重点对陕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的申报与批准、历史建筑的普查确定程序作出规定,明确政府和部门职责,加强陕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促进保护工作提质增效。明确各级主管部门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省、市(县)、乡(镇)三级管理机制省、市(县)、乡(镇)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申报批准、监督评估等环节的职责。

条例(草案)对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利用作出规定明确传承利用的总体要求,包括制定利用实施计划、合理利用实施方式底线管控要求;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的传承教育传统营建、修缮技艺的传承发展等内容进行规范;对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作出规定最大限度发挥历史建筑使用价值,支持和鼓励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的传承利用

条例(草案)陕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的保护规划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保护规划的内容、编制、报批程序要求注重保护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等的衔接增强保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定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对确需修改的明确4种可修改情形程序。

据了解,目前陕西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6座、名镇7个、名村3个、传统村落179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4座、名镇24个、名村27个、传统村落484个、街区57片、历史建筑868处。(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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