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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陕西省文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2-08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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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学习教育以及习近平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务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一方面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另一方面推动省文物局直属系统学习全覆盖,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学习宣传活动,营造知法守法良好氛围。

落实党组书记履行法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文利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运用法治思维保障文物事业发展。全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2次,并在述职报告中对法治工作进行了分析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坚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决策程序。省文物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均聘请法律顾问,成立“陕西省律师协会文物保护专业委员会”,为依法决策签署协议、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处理涉法涉诉事项提供法律支持

(三)积极与仲裁委、律协等对接,签订合作协议。为充分发挥陕西省律协、西安仲裁委专业优势,助力陕西省文物领域纠纷化解,提升文博系统依法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法治化水平,经过多轮协商,省文物局、省律协、西安仲裁委签订了三方协议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措施落实,完善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开展权责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梳理、规范和动态调整工作。不断简化权力运行流程,细化办事条件、流程、材料要求,严格按照清单所列事项履行职责,并将相关信息录入陕西省权责清单发布平台,关联全省一网通办网上办事平台,并在局门户网站同步公示。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25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行政许可办件过程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业务处审核把关,提升了办件效率,方便了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二)坚持放管结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梳理监管事项清单,监管内容,初始化监管数据,按照省政府要求依托全国统一监管平台开展常态化监管工作。建立了陕西省博物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及相关人员名录,实行动态监管。

(三)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为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对现行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办理依据、程序、时限和自由裁量权,力争做到标准化和规范化,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丰富“秦务员”APP内容。协调文物拍卖标的审核、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馆藏文物复制拓印资质的认定、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工程审批、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勘察设计乙级、施工资质二级、监理资质乙级)证书核发等13个事项入驻“秦务员”APP,并积极推广“秦务员”APP,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开通文物违法举报投诉热线。依托陕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省级平台,着眼我省文物工作实际,为方便群众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畅通文物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经省文物局申请,省政府同意,开通并运行“12359”文物违法举报投诉热线,24小时全天候受理全省境内文物违法投诉举报事项。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建立健全文物地方性立法。按要求向省政府、省人大报送了立法计划建议项目,配合省人大各项立法调研工作,并认真完成各立法征求意见的办理。参加省人大座谈并编印了立法资料汇编,参与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根据会议要求参与完成了《陕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草案稿的起草工作和修订意见稿的修改工作,并配合省人大做好《陕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宣传实施工作,增强了干部职工法律素养。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对现行文物方面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认真落实《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核,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三)制定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省文物局机关相关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整理,对不适宜制度进行修订或废止,对不够完善的制度进行修订。目前,制度汇编已经局法律顾问审核并报局党组审议通过,在局系统内印发使用。继续推广使用《常用文物法规手册文物工作法规制度》《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等书籍,并借助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文博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文物法律法规以及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便利。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目前我局具体承办的行政执法事项主要为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各行政许可审批办理做到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全程公示。重大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决定均经过局务会决定,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与会审。权责清单中36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按照文物保护属地管理原则以及综合执法改革相关要求由市县文物行政部门行使,我局进行执法督察,指导并督促查处文物行政违法行为,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指导地市文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5项行政检查事项,结合工作调研、直属单位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以及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开展,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就地解决,检查结果有公示有记录有效果。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落实市县文化综合执法改革和文物执法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执法技能教育培训,定期开展执法演练,熟练掌握执法流程、执法器材设备运用联合省公安厅连续11年开展“鹰”系列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文物犯罪的高压态势。全省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物执法机构认真落实罗文利局长在全省“鹰-2022”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上对打击防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行动,有效震慑不法分子文物犯罪行为,发案率及破案数较往年有所下降。截至11,共破获文物犯罪案件472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351人,追缴文物4241件。

(三)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体制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以及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机制。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2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项。同时积极注重矛盾化解,重视网络舆情,全年共办理互联网+督查和网民留言30余条。

五、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八五普法期间,我们将继续发扬好“七五”普法的经验做法,贯彻落实新理念新要求,不断巩固提升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省文物局制定印发的《陕西省文物局在文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提升文物系统法治素养为重点,不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文物系统治理水平,凝聚全社会保护文物的共识,以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和营造良好陕西法治环境作出贡献。

)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制定2022省文物局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计划,组织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七、十一等章节),下半年向局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印发了《关于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组织局机关人员学习按时参加考试,参考人员均取得较好成绩

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今年,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具体实践中与上级的要求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一是学法用法力度仍需加强局机关开展法治培训形式仍显单一,主要集中学习,且局业务头绪较多,集中学习全员参与率不高,学习效果不强,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依法行政工作创新不够。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对政府部门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有了更高要求,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法治工作力量较薄弱,法治建设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对本部门及直属单位的法治建设督促、检查、指导还需要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国家文物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将继续围绕工作大局,创新机制,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梳理完善文物部门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并做好动态调整。全面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应用,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能力。

二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把关、备案、清理工作。

三是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文物系统法治素养依法保护文物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陕西省文物局         

2023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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