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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文物局“十四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项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陕西省文物局“十四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1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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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文物局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韩城市文物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陕西省文物局“十四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项规划》已经11月22日第25次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文物局        

2022122日       


陕西省文物局“十四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项规划

(与原文有删减)

《陕西省文物局“十四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项规划》主要依据《“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陕西省“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主要明确“十四五”期间陕西省文物局网信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是陕西省“十四五”文物事业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五年指导陕西省文物行业网络安全信息化工作的行动指南。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陕西文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保护文物、发展文化、传承文明的工作理念,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各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文物事业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陕西省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文物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各级文博机构持续推进、开拓进取,陕西省文物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进步和成就。

1、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明显增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意识明显提升,网络安全主动防范意识、防范能力显著增强,网络安全检测手段不断丰富,防护措施不断完善,为文物事业发展营造了安全、清净的网络环境。

2、信息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全省文博单位计算机办公基本普及,数字化采集设备普及范围进一步扩大,各级文博单位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基础设施扩容、升级改造无纸化会议系统、远程会商研判系统等基础设施实现省级部署。

3、数据资源建设成果丰硕完成陕西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非国有博物馆藏品备案,文物基础信息数据增量近30TB;不断拓展文物数据资源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开展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测绘博物馆全景数据采集馆藏文物二维、三维影像采集、考古资料和考古档案数字化采集,数据存储量近200TB。

4、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提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省文物局政府网站与省政府政务服务网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深度融入“一网通办”,政务网站办事服务效能进一步增强,文博服务信息更加丰富、实用,行业特色更加突出,服务成效显著。

5、业务支撑能力稳步提高。建成“陕西省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系统”“陕西省博物馆信息管理系统”“陕西数字博物馆”“陕西省文物预防性保护监测综合平台”等一批信息系统,启动“陕西省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有力支撑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提升工作效能,信息技术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效果突显。

6、公共文化服务成效显著。数字化展示手段应用广泛,文化传播能力明显增强。网站、微博、微信、APP、短视频等传播方式运用娴熟,立体化传播体系日渐成型。建立“互联网+文物教育”“互联网+革命文物教育”等线上线下融合体验中心,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和服务。

7、保障工作机制持续健全设立陕西省文物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二)发展形势

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正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强调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新的发展形势,对陕西省文物网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加快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为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业务承载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决策支持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深度融入数字中国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陕西省文物网信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包括: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分散,集约化程度不高;信息化发展不平衡,文物资源管理水平与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差距较大;数据体系建设滞后,数据存储分散,数据应用不足,数据价值尚未有效激活;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体系不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与防护能力有限,尚未形成推进文物治理现代化的整体合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和网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加快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加快建设我省文物行业信息化体系,以信息化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陕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开创陕西省文物网信工作新局面,走出一条符合陕西特色的新时代文物保护管理利用之路,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在网信工作中总揽全局、统筹谋划、协同各方的领导作用,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人民、造福人民为根本出发点,做到文物网信事业发展成果服务人民,与人民群众分享事业发展成果,不断推动全社会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

3、坚持数字化转型。以推进文物治理现代化为导向,全面构建文物治理现代化信息技术架构体系,全领域全业务全流程推动文物保护、管理与利用数字化转型,驱动文物保护方式、管理模式、利用形式创新,提升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现代化水平和能力。

4、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创新、绿色、集约、开放、共享为导向,盘活存量数据资源、打破信息孤岛,建设统建统管、协同共享、持续发展的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数据服务能力和应用服务能力,推动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

5、坚持系统性思维。以安全与发展并进、速度与质量并重、规模与效益并举为导向,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谋划、战略布局、整体推进,建立规划实施动态评估机制,确保规划内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主要任务

“十四五”末

属性

基础设施建设




数据机房环境改造

2

预期性


基础支撑环境建设

2

预期性

支撑体系建设



2.1

数据库建设




基础通用数据库

3个

约束性


业务数据库

8-10个

约束性


主题数据库

4-6个

约束性


文物空间数据库

1个

约束性

2.2

信息系统建设




数据中台

1套

约束性


业务中台

1套

约束性


地理信息平台

1套

约束性

业务体系建设



3.1

数据开放




公共数据集开放

4-6个

约束性

3.2

信息系统建设




陕西省文物保护管理一体化平台

1套

约束性

保障体系建设



4.1

制度保障




网络安全保障制度

10

约束性


文物资源信息化管理制度

4个

约束性


文物保护信息化制度

2个

约束性


文物行业管理信息化制度

4-6个

约束性


数字化保护制度

2个

约束性


经费保障制度

1个

约束性

4.2

标准保障




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

1个

约束性


基础通用标准

5个

约束性


数据标准研制

4个

约束性


数字化标准

3个

约束性

4.3

运维保障




设立陕西文物数据中心

1个

约束性

(四)总体目标

“十四五”末,行业数字化转型取得决定性进展,信息化发展水平大幅提升。数字基础设施基本完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显著增强,数据聚通用成效突显,核心业务体系完成数字化转型,信息化促现代化效果明显,保障体系愈加健全,数字治理效能突显。

——数字化基础设施初具规模。适度超前、绿色集约、自主可控的行业省级数据中心建成运营,为行业信息化发展提供安全、稳定、可靠、易于扩展的连接能力、存储能力、计算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统建统管,集约共享”成为新时代行业信息化建设新模式,有力支撑行业信息化可持续快速发展。

——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更加完善。网络安全观更加牢固,网络安全制度体系不断优化健全,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彻底落实,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更具韧性,应急响应体系更加高效,“以发展保安全,以安全促发展”成为新时代文物工作新形势,有力保障文物事业安全发展。

——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初具雏形。全省数据基本实现统一汇聚、集中管理、按需服务,全省使用统一的“数据底图”推动各项工作。文物数据资源目录向业务应用提供“点餐”式服务,数据在业务之间、系统之间、上下级之间安全、有序流动,激活数据潜能、释放数据价值。“数据驱动”成为新时代文物事业发展新动能,有力推动文物工作质量变革。

——数字业务体系运转有效。“陕西省文物保护管理一体化平台”“陕西省文物一张图”建成运营,有力支撑考古、文物保护管理、行业管理、政务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协同化、一体化。“业务数字化、数据业务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成为新时代文物工作新思维,有力推动文物工作效率变革。

——数据赋能文物治理效果突显。数据成为行业各级各部门各环节的主要决策依据,数据对文物保护管理决策支撑效果明显。公共文化服务范围更广泛、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服务更精细化,公众精神文化需求、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用数据保护、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用数据决策”成为新时代文物工作新常态,有力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保障体系形成网信发展新合力。以组织领导保落实、以制度保原则、以标准保质量、以安全保发展、以经费保可持续、以运维保服务、以人员队伍建设保执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合力保障”成为新时代文网信工作新局面,有力推动文物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信息化体系框架

《陕西省文物局“十四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项规划》按“三横一纵”信息化体系框架规划,“三横”即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和业务体系,“一纵”即保障体系。


业务体系为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供承载能力,由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文物管理、文物安全、政务服务、行业管理、业务协同、公共服务、决策辅助等业务领域的各类具体应用,共同构成数据共享、流程衔接、协调统一、整体联动的数字化体系;支撑体系为业务体系提供支撑能力,为业务体系提供高效共享的数据服务能力和应用服务能力,支持业务体系动态扩展、敏捷创新、快速部署;基础设施为信息系统提供易于扩展、安全可靠的运行环境;保障体系提供贯穿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和业务体系的组织领导保障、制度保障、标准规范保障、安全保障、经费保障、人员保障和运维保障。

四、主要任务

构建开放、灵活、易于扩展的信息系统架构,以数据跨层级、跨业务、跨部门共享为基础,打通上下级之间、业务之间、部门之间的业务流程,打破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地域之间的信息壁垒、数据孤岛,推动文物治理各领域工作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化,由手工方式向自动化方式转变,由线下向线上转移,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增强文物治理体系的承载能力,提升文物治理水平、增强文物治理能力,以信息化建设推动保障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动态完善。

(一)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统筹、统建、统管、共用”原则,筹备、组建“陕西文物数据中心”,开展云计算、云存储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为信息化发展提供融合统一、绿色集约、安全可控的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由“分散、粗放型”向“集中、集约型”转变。

专栏4-1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自主可控”的原则规划、设计、建设省级行业数据中心;整合省文物局现有资源,建设省文物局数据中心机房(1主1备)。按照“适度超前、绿色集约”的原则补充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网络安全资源、数据备份资源,搭建可灵活扩展的基础设施云平台,提供跨平台云服务能力。

(二)支撑体系建设

建设相辅相成的“数据+业务”支撑体系,打造数字化服务能力共享平台,为业务体系建设提供准确一致、可重复使用的数据服务和应用服务,解决烟囱式开发、单体式信息系统架构带来的重复性建设、重复“造轮子”等问题,达到信息化建设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

1、数据体系建设

构建具备文物行业特点、满足信息化事业发展需要的数据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健全标准规范,建设提供数据服务共享能力的数据中台,推进文物数据“聚通用”。建设文物大数据库,开展数据治理,实施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

(1)建立数据管理制度体系,构建层级清晰、流程规范、职责明确的数据管理制度架构,明确数据采集、登录、汇聚、管理、运维、服务、使用、废止全生命周期过程各相关方的权利与职责,确保数据来源一致、准确、可靠,数据更新及时、有序,数据使用安全、可控。

(2)建立健全数据标准体系,构建由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行业标准共同构成的标准体系框架,建立健全基础共性标准、数据采集标准、数据归集标准、数据治理标准、数据服务标准、数据安全标准和管理保障标准,制定标准研制计划,分级、分类、分期推进文物数据标准体系建设。

(3)建设文物大数据库归集分散存储于各级文博机构的数据资源,按照“统一汇聚,集中存储,统一管理,按需使用”的原则,构建“层次清晰、职责明确、主题鲜明”的数据库架构,开展数据分层治理、分级分类存储,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实施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

(4)建设数据中台提供数据汇聚联通能力数据开发能力、数据管理能力和数据服务能力,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向业务应用提供跨业务、跨流程、跨系统数据共享服务,促进业务高效协同,提高数据使用效率,发挥数据价值,提升数据使用效益。

6、业务支撑体系建设

(5)建设业务中台,为业务应用体系提供应用服务管控能力、共享能力、复用能力,支撑业务敏捷创新,推动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向“小应用,大中台”模式转型,增强信息化建设效能,降低信息化成本。

(6)建设“文物一张图”,提供面向文物资源管理、专项调查、行政审批、行业管理、文物风险管理、文物监测、文物巡查、执法督察、应急处置、考古发掘、文旅、教育等应用需求的文物地理信息服务、空间分析服务,全省基于相同的文物“底图”开展工作。

专栏42支撑体系建设

1、大数据库建设:汇聚各市文物局和各级文博单位分散保管的陕西省各类文物数据资源,构建“陕西文物大数据库”,分层建设:跨业务通用的基础数据库;面向行政审批、考古发掘、博物馆管理、不可移动文物管理、革命文物管理、世界文化遗产管理、执法督察、文物安全监管、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管理、科研管理、文化交流与合作等业务的专题数据库;面向管理决策支持的文物保护、文物管理、文物安全、文物利用主题数据库。

2、数据中台建设:实现多源异构数据的采集与汇聚,数据的生产与管理、服务与管控,作为业务应用的标准化数据“底座”,向业务应用提供按需共享、安全可靠的数据服务能力,为行业提供一致的数据“底图”,为文物治理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依据。

3、业务中台建设:梳理、总结、抽象各类业务应用系统所需的共性服务,沉淀为可由多个前端应用共享的应用服务,形成通用应用服务目录。利用中台技术,构建应用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实现应用服务的统一注册、发布、提供服务、调度和管控,支撑各类前端应用的快速部署,提供前端业务应用所需的地图服务、组织机构服务、身份认证服务、检索服务、工作流服务、消息服务、报表服务、可视化服务、电子签章服务、电子证照服务等服务的共享能力。

4、地理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空间数据采集与编辑、数据存储与管理、数据处理与变换、空间分析与统计、地图制作与展示、电子地图服务等功能。汇聚各级文博单位保管的文物空间数据,构建文物空间数据库,建设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长城、石窟寺、黄河流域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博物馆、大遗址、文化交流等10类专题地图。

(三)业务体系建设

围绕考古、文物管理、预防性保护、数字化保护、文物安全、政务服务、行业管理、业务协同、公共服务九大业务领域,开展九大能力建设;围绕管理决策辅助支持,开展辅助决策支持能力建设,即“九加一”能力建设,基于能力共享“底座”,实现上下级之间、业务之间、部门之间、系统之间数据按需共享、业务高效协同,支撑文物治理过程向整体化、协同化、高效化、科学化、精准化、精确化、精细化转变。

1、考古能力建设

强化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过程管理能力,建设考古研究阐释支撑能力、管理决策辅助能力,提升考古发掘与研究水平。加快出土文物(标本)动态登录,推动考古发掘与文物资源管理流程衔接、数据对接,打造“考古-移交-管理”线上线下一体化流程,为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和利用提供考古资料信息保障。

(7)强化考古项目信息化管理,落实《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考古发掘项目年度报告制度、考古发掘报告编写制度要求,建立“发掘整理移交报告”全过程在线管理工作机制,实施考古过程全过程记录、考古项目全过程管理。

(8)加强出土文物(标本)信息化管理,建立出土文物(标本)登录制度,建设出土文物(标本)基础数据库,加快完成一普以后增量出土文物标本信息登录;建立出土文物线上移交流程,实施线上线下同步移交,实现出土文物全生命周期管理。

(9)加强考古资料管理与利用,开展历史考古资料数字化,推动数字化考古资料、考古过程数字化成果物理汇聚,建设考古专题数据库,推动考古资料按需共享促进文物研究与阐释

(10)建设考古管理决策支撑能力,构建考古过程、考古成果主题分析模型,对考古工作、各类考古发掘项目全方位动态可视化分析,辅助管理决策,推动考古工作管理向精细化、精准化发展,提升考古管理水平。

2、文物管理能力建设

建立文物登录常态化工作机制,实施文物资源在线动态管理。落实《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国有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实施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统一在线登记、动态管理,建立文物数字档案,提高文物资源、国有文物资源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

(11)开展文物资源动态登录,汇聚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非国有博物馆藏品备案数据,建设文物基础数据库在实现存量数据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组织全省开展增量文物登录,实施全省文物资源统一在线管理、状态变化在线动态记录、实时采集、动态归集。

(12)实施文物资源动态管理,基于文物基础数据库,整合长城资源调查、石窟寺专项调查、革命文物专项调查等专项调查数据,建立出土文物(标本)、馆藏文物、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世界文化遗产等文物资源管理专题,实现文物专题数据个性化采集、动态化管理。

(13)实施国有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制定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按照先文物后资产的原则,在业务部门和资产部门间共享数据,建立文物登录资产登记”“文物状态变化记录资产价值重新核定的协同工作流程,促进部门间业务协同,确保国有文物资源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实现国有文物资源资产信息化管理。

(14)建立文物动态记录档案,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建立藏品档案和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的要求,建立文物登录同步建档动态归档建档流程,实现“登录即建档”“流程结束即归档”,归档材料全过程自动搜集、自动归档。推动纸质档案数字化,建立建档备案一体化流程,逐步建立健全全省文物数字档案。 

(15)建设文物管理支持能力,构建文物资源主题分析模型,从文物资源总量、分布、管理现状、保存现状、利用现状等维度,动态展现文物资源保护、管理、利用现状,支撑文物资源保护管理决策。

3、预防性保护能力建设

整合、提升文物预防性保护能力,扩大预防性保护监测范围、丰富监测手段,完善预防性保护体系,健全预防性保护监测管理机制,深化监测数据分析、利用,为改善文物保存环境、优化预防性保护资源配置提供决策支持。

(16)完善文物预防性保护管理机制,编制文物预防性保护工作指南,建立“病害识别病害分析病害监测实施保护保护评估”文物预防性保护动态管理机制,推动预防性保护向“分级分类施策、一物一策”精准施策、精细化保护发展。

(17)增强文物病害风险管理能力,推动监测范围向市、县级文物管理收藏单位延伸,完善“本体病害环境”监测手段,整合现有预防性保护监测系统、监测能力,构建系统性监测整体性覆盖的云监测体系,推动预防性保护能力向智能化方向发展。

(18)提升预防性保护管理决策水平,构建文物预防性保护主题分析模型,汇聚监测预警数据,对全省各类文物资源保存现状、监测现状、预防性保护现状进行可视化分析,为预防性保护项目审批、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决策支持。

4、数字化保护能力建设

增强数字化保护意识,完善数字化保护工作机制,健全数字化保护标准,统一数字化保护内容要求、质量要求,规范数字化成果管理和使用,确保数字化保护工作保质保量、规范有序推进。

(19)推进文物信息数字化采集,按“统一标准、统一质量要求,分级分类施策,分期分步实施”的原则,推动文物保护工程与数字化保护同步实施,加快推进文物数字化专项工程,有序开展文物信息数字化留存。

(20)推动文物数字化成果汇聚,组织数字化成果汇交,实施集中存储、统一备份,建立文物数字化成果目录数据库,纳入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范畴,提升数字化成果管理水平,服务数字化成果利用。

(21)深化文物数字化成果利用,按照“边建边用,以用促建”的原则,同步推进数字资源建设和数字资源利用,深化数字化成果在文物保护、研究领域的应用形式,拓展数字化成果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服务模式,以数据利用加速数字化进程,促进标准、制度完善。

5、文物安全管理能力建设

针对自然灾害风险、火灾风险、事故风险、法人违法风险等文物安全风险因素,建立文物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健全文物安全监管、执法督察信息化管理体系,提升文物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高文物安全监管水平,增强文物安全管理的整体性、协调性、联动性,提高主动规避风险、最小化风险损失的本领,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22)健全文物安全风险管理机制,探索、构建“天空地”立体化文物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编制文物安全风险管理指南,指导全省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实施文物安全风险管理和监管,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文物安全风险管理机制,提升文物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提高文物安全监管水平。

(23)提升文物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建立文物安全风险动态评价模型,实施文物安全风险动态管理。依托“陕西省文物局安全监管平台”,打造覆盖“省县”三级的文物安全风险监管体系,实现文物安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动态监管”。

(24)增强文物安全风险感知能力,加强与公安、城管、消防、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地震、应急管理等部门数据共享,多源、多渠道动态获取文物安全风险数据,试点“天空地”一体化动态感知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优化、完善文物安全风险动态管理模型,不断增强风险自动识别、主动防范能力,推动文物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向智能化、智慧化方向发展。

(25)提升文物安全风险研判能力,构建文物安全风险监管主题分析模型,基于数据,动态呈现全省文物安全态势、风险管理能力、监管成效,支撑文物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决策,提升管理决策科学化水平文物安全监管能力。

6、政务服务能力建设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深度融入陕西政务服务网,提效率增效能,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让文物保护成果更多的服务群众、惠及群众。 

(26)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整合省文物局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流程,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和办公流程数据按需共享、安全交换,推动政务流程一体化,提高行政效能。

(27)推动公共文化数据开放,在已开放数据基础上,进一步开放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文化公园、遗址公园等专题数据集,基于文物一张图向公众提供文物地理信息服务。

(28)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建立政务服务分析评价模型,综合监管数据、好差评数据,对服务过程、服务内容进行质量评价、效能评价,督促政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完善,建设服务型政府。

7、业务协同能力建设

依托机构人员基础数据库,建立覆盖全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数字化协同工作体系,搭建协同工作平台、专业技术能力提升平台、文物研究平台,促进文物工作提质增效、提速增效、挖潜增效。

(29)提高协同工作效能,基于在线协同工作体系,实现上传下达工作快速部署,进度全程跟踪,进展随时反馈,结果实时汇总,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

(30)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建立在线学习交流机制,设立专题培训课程,推荐、开放优秀案例,推动知识分享,营造“传帮带”学习风气,促进专业技术技能的交流、学习与合作,提高基层文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研究能力。

(31)增强文物研究能力,基于文物大数据,构建多领域知识图谱,试点数字资源跨单位开放、藏品资源跨馆查阅、文物数字档案远程借阅,释放数据资源价值潜能,服务文物研究与价值挖掘,提高文物价值阐释与利用水平。

8、行业管理能力建设

(32)提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建立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考古发掘类项目、科研类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实施项目进度线上填报制度,进行全过程记录,不断提升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效能,提高项目质量。

(33)提高文物保护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省级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评审、执行监督、绩效评价在线工作机制。多源汇聚国家文物局、省财政厅文物保护经费数据,建立专项经费主题分析模型,支撑预算评审、经费管理决策。

(34)强化科研过程信息化管理,建立文物行业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实施地方行业标准“研制修订废止”全生命周期在线管理;建立科研课题全过程管理机制,实施科研课题“申报进度管理成果提交成果展示应用示范”全过程在线管理。

(35)提升咨询评估信息化能力,建立线上咨询评估常态化工作机制,建设全省共建共享共用的专家数据库,支撑全省各级文博机构、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专家在线开展咨询评估服务;实施咨询评估过程全留痕、咨询评估结果动态归档。

(36)增强行业管理信息化能力,围绕博物馆年报、资质资格审核、藏品档案备案、文物保护方案备案、社会文物交易备案等行业监督管理职能,建立“统一平台,集中报送”工作机制,提升行业管理信息化水平。

9、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数字资源可重复利用、可多样化利用的特点,深化数字资源和研究成果利用,用新时代的新方法、新思路、新技术、新手段创新文物价值阐释方式、文化传播方式。多渠道丰富公共文化服务数字资源,不断拓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空间传播途径,创新数字资源展示利用方式,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持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37)创新文化传播方式,开拓数据应用空间。超越文物博物馆空间的藩篱,整合全省数字资源全景重现陕西古代史、近现代史,打造“百年党史”“长征”“黄河文化”“长城文化”“革命文化”等主题明确、内涵清晰、影响突出的虚拟展,增强数字展示方式的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擦亮数字文化名片,扮靓中华文明精神标识,构建新时代“互联网”文化传播新路径。

(38)不断丰富公共文化服务数字资源,汇聚全省各类项目数字化成果,考古成果、研究成果,深化成果利用,开发线上数字化产品,丰富公共文化服务数字资源库。积极推动展览同步数字化,做到文物数据“一次采集,永续利用”展览数据“一次采集,永续展示”,打造“永不落幕的展览”。

(39)创新公共服务理念,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打造线上下线一体化公共服务模式,试点公众参观游学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通过服务创新,改进观众参观体验,为老百姓“真服务,服好务”。

(40)提升公共服务精准化分发能力,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主题分析模型,基于文物博物馆运营动态监测数据,对文物和文物数据利用率、服务空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文化传播影响力进行分析、评价,为服务改进、能力提升提供决策指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精准化服务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

10、决策支撑能力建设

(41)管理决策支撑能力建设,构建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文物安全、文物管理、展示利用、保护科技等主题分析模型,利用大数据、可视化、GIS等现代信息技术全景展示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革命文物等各类文物资源保存、保护、管理、利用现状和工作效能,为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提升管理决策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

(42)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建设,加强与公安、消防、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地震、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数据共享和协同响应机制,健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态势感知、信息通报、响应与处置技术保障体系,增强远程会商研判系统全域可视化指挥调度能力,建设覆盖全省各级文博机构的视频会议系统,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响应速度提高应急响应与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专栏43业务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全省重要古建筑数字化记录进程,推动成果利用。及时总结数字化工作流程、操作规范、成果标准,建立古建筑数字化保护行业标准,提升全省古建筑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

2、加快推进全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区划地形测绘,推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边界核定,服务国土空间规划、不可移动文物科学化管理。

3、启动“陕西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编制文物数字化保护规划,制定数字化保护5年行动计划,按文物类别、级别、保存现状、安全风险级别等因素区分数字化保护的缓急程度、优先级别,分期、分类稳步推进、有序实施。

4、建设文化遗产数字资源数据库:汇聚数字化成果,建设数字资源数据库,实施集中存储、统一管理。建设文物局部特征、病害特征、数字拓片、数字划线图、精确量算图、数字正射影像图等专题数据库,为文物保护、研究和利用提供数据基础。

5、持续推进“陕西省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在“陕西省文物安全监管平台(一期)”基础上,延伸监管层级、扩大监管范围、完善监管内容,加强数据汇聚和分析处理能力建设,设计文物安全监管模型,开展文物安全风险动态分析、预警、预警处置、风险地图功能建设。

6、建设“陕西省文物保护管理一体化平台”:围绕十大能力,开发考古发掘、预防性保护、数字化保护、文物安全、文物管理、政务服务、业务协同、行业管理、公共服务、可视化等十个应用子系统,通过统一门户集成十大能力,基于数字能力底座,释放数据潜能,全面赋能行业数字化转型,实现跨业务、跨流程、跨系统共享,促进各项业务连通、联动,强化业务体系的整体性、协调性,构建稳健、强壮的数字化业务体系,聚合为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大支撑力和主要推动力。

(四)保障体系建设

健全文物信息化制度体系、标准体系、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工作机制,确保规划实施过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人负责、有人监督、有经费保障。在规划实施中推动保障体系不断改进、完善,实现保障体系的动态完善,推进文物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1、组织保障

陕西省文物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推进规划实施,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如期完成;设立由文博领域专家、网络安全专家、信息化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为规划实施提供决策支撑。

2、制度保障

健全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协调一致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保障制度体系,营造网络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文物管理利用规章制度的落实与衔接,编定一批文物保护、管理、利用信息化制度,保障全省文物行业网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强化制度系统性设计,注重制度的动态改进完善,确保信息化制度“管得住”“管得好”信息化建设过程,逐步构建完备、稳定、管用的文物行业信息化制度保障体系。

专栏44 制度保障

1、网络安全制度体系建设:

2、文物资源信息化管理制度建设:

(1)编制可移动文物登录管理办法不可移动文物登录管理办法,规定文物登录内容、登录规范、信息采集规范、登录流程等;

(2)编制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登录管理办法,规定陕西省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登记方式、账目管理和报告方式,为规范文物动态管理和文物资产动态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3、文物保护信息化制度建设:编制文物病害风险管理制度、文物安全风险管理制度,规定风险管理过程中各机构的职责、分工、管理流程,探索、构建风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体系,为智慧化保护奠定工作基础。

4、文物行业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

(1)细化博物馆年报制度、安全责任人制度等现行行业管理制度,建立省内信息定期报送制度,提高信息报送效率,提升行业监管效能;

(2)制定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考古发掘项目、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等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构建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评价”全过程管理流程,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为文物的保护、研究、利用储备丰富的资料。

5、数字化保护制度建设

(1)编制数字化成果备案管理办法,建立数字化成果汇交、管理和使用制度,保证数字化成果有效汇聚、统一管理,确保数字化成果的安全性、可用性,推动数字化成果有序开放,促进社会利用、创新性应用。凡使用国家资金(国家专项、省级专项、社科基金)采集的文物数据、开展的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须进行数据汇交、成果备案,确保数字化成果有效汇聚、统一管理;

(3)编制数字资源管理使用办法,规范文物数字资源管理、使用工作,对文物数字化成果实施集中存储、异地备份,促进数字化成果合法、合理使用,服务文物保护、研究和利用,提高数据资源利用率,充分发挥文物数字化成果效益。

6、经费保障制度建设:编制网络安全保障与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以及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标准保障

加快构建满足陕西省文物行业信息化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框架,梳理国家、行业已有标准,填补空白领域标准,构建陕西省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体系,为信息化过程建立良好秩序,避免建设过程的无序和混乱。坚持“实用、好用”原则研制标准,保证标准质量,在信息化过程使用标准、检验标准、完善标准,推动标准体系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专栏45 标准保障

1、遵循系统化、体系化原则,设计文物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构建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全面成套,不交叉、不重复的信息化标准体系。制定信息化标准编制计划,按计划有序推动标准化体系构建。

2、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配合本期规划内容,优先启动编制基础类标准、数据标准、数字化标准建设:

1)基础通用标准研制:唯一标识代码编码规范,建立文物、机构、人员、事项唯一标识代码编码体系;

2)数据标准研制:可移动文物核心元数据规范、不可移动文物核心元数据规范、文物信息元数据规范、数据共享交换规范;

3)数字化标准研制: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数据采集工作规范、数字化成果质量要求。

8、安全保障

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进一步强化提高陕西省文物行业网络安全意识,建立健全文物网络安全防护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有效防范、控制、抵御信息安全风险,增强安全预警、紧急处置和灾难恢复能力,提高各级文博机构整体安全防护水平,形成与文物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完备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支撑文物现代化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9、经费保障

加大网信经费投入,加强与国家和省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支持,扩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健全网信经费保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保障与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施信息化建设经费与数字化保护经费统筹管理,坚持“建设和运行”并重,在省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中设立网络安全保障与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固定网信经费比例,明确网络安全工作专项经费比例,确保网信工作有长期、稳定的投入,推动网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文物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

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吸引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文物数字化保护与成果利用,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保护文化遗产新模式,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感、认同感、获得感和自豪感,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

4、人员保障

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文博信息化人才培养体系,注重培养精通文博业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跨领域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打造文物行业信息化专业团队、网络安全保障专业团队;完善信息技术类人才专业技术职称晋级制度,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将信息技术培训作为专题培训内容纳入日常业务培训、领导干部培训,提升文博队伍信息化素养、数据素养,建设一支善于运用数据服务文物工作,善于借助信息技术提升业务本领的复合型文博人才队伍,增强文物治理能力现代化“软实力”。

5、运维保障

建立系统化、标准化、流程化和可量化的运行保障服务体系,为行业信息化提供基础设施运维、应用系统运维和服务资源维护等技术服务,保证服务敏捷性。

专栏46 运维保障

筹备、成立“陕西文物数据中心”,设立专职机构、组建专职队伍,全面承担数据中心的建设、管理、运维,统筹规划全省数据资源建设任务,统一管理全省数据资源,统一提供数据使用服务,负责网络安全保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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