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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27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2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1-07-28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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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457 发文字号: 陕文物函〔2021〕393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文物 发布日期: 2021-07-28
名    称: 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27号提案的答复函


别:B

                                      签发人:周魁英

程希文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的第427号提案《关于全力推进申报建设汉长安城遗址国家文化公园的提案》,省政府已交我局办理。经我局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汉长安城遗址位于西安市市区西北郊,作为西汉王朝的都城延续了204年,是我国迄今为止现存规模最大,保存较为完整、遗迹丰富的统一王朝都城遗址。1961年被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作为“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长期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汉长安城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

一是成立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特区,组织西安市政府设立了“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管委会”。配合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先后两次召开合作共建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工作会议,确定了合作共建工作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就大遗址的保护与管理方面做出了新的尝试。

二是将汉长安城遗址纳入国家大遗址保护“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规划,实施了桂宫、霸城门、汉长安城长乐宫4、5、6号遗址等60余项保护展示工程,为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组织完成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我局指导专业单位编制完成了《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09-2025)》,2010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四是加快推进汉长安城遗址申遗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作。2014年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017年4月,国家文物局批准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

对于您提出的具体提案建议,我局意见如下:

一、国家文化公园是国家推进实施的重大文化工程,通过整合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物和文化资源,实施公园化管理运营,实现保护传承利用、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与观光、休闲娱乐、科学研究功能,形成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截至目前,经国家批准的国家文化公园有长城、长征、大运河、黄河四项。国家文化公园的创建主体是所在地人民政府,我局将在“国家文化公园省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协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就创建机构前期组建工作进行充分衔接,指导汉长安大遗址保护特区管委会及时开展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厘清建设模式、组织构架、建设内容、任务分工等,为汉长安城遗址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提供可借鉴经验。

二、我局将积极推进《汉长安城遗址保护规划》修编工作。我局将指导地方政府和有关机构客观评估现有保护规划执行效果和存在问题,厘清修编思路和侧重点,从考古、文物保护等方面为规划编制提供多方智力支持,积极储备文物保护和建设项目。同时,在《陕西省黄河流域文物保护展示利用规划》编制中,将汉长安城遗址的保护利用项目作为重要内容,从项目立项到方案编制实施给予大力支持。

最后,衷心的感谢您对我省文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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