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打印
分享:

对省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243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24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2-06-24 11:17
字号: 打印
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2-00220 发文字号: 陕文物函〔2022〕237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文物 发布日期: 2022-06-24
名    称: 对省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243号提案的答复函

类  别: B

签发人: 罗文利

雷西萍委员:

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43号《关于深入发掘陕西优秀文化品牌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就涉及我局内容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局非常重视和支持古陶瓷考古的研究工作。我省考古专业机构在铜川、渭南等地的有关瓷窑遗址开展了大面积的考古调查、勘探和部分发掘工作,发现了古窑炉、灰坑、房址、古井和陶瓷器等大量遗存,为深入研究和探索瓷窑遗址的内涵、规模和范围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柴窑是中国古陶瓷史上一个悬案。最早见于明初的文献记载,之后明清两代转述、记载颇多。对于柴窑是否存在,柴窑的地点在哪里等,一直是古陶瓷学术研究中颇受关注又争议激烈的问题。在柴窑问题的研究上,对很多问题进行了探讨,取得了不少新的学术进展,但柴窑研究毕竟是中国陶瓷史上的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需要有确实的、充足的学术依据,方能做出确定的结论,目前还无法确定柴窑窑址和相应遗物。

对于您提出的具体提案建议,回复如下:

一、我局将积极指导并大力支持考古科研机构、社会团体进行相关的课题研究。组织考古机构制定考古工作计划,做好窑址考古调查,加强相关地区窑址等考古资料的整理研究,为柴窑窑址的确认寻找线索。推动文物鉴定学科发展,促进相关学科参与综合研究,逐渐积累资料。我局支持专业机构和社会团体广泛开展柴窑的研究论证以及成立专门的研究机构。鼓励文博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力量在学术范围内开展研讨、论证,推动“柴窑”及其窑址等学术问题的研究。

二、关于考古发掘事宜,我局将指导考古专业机构按照《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考古发掘计划及出土文物保护预案,科学、有序开展发掘工作。



陕西省文物局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央政府和国家部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