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打印
分享:

关于印发《陕西省文物局在文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陕西省文物局在文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23 10:15
字号: 打印
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846 发文字号: 陕文物发〔2021〕166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文物 发布日期: 2021-11-23
名    称: 关于印发《陕西省文物局在文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局直属各单位

将《陕西省文物局在文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文物局        

20211123日       

陕西省文物

在文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2021年至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五年。进入新发展阶段,迫切要求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及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的《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扎实做好我省文物系统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陕西高质量发展的坚强法治保障。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紧扣陕西文物工作重点,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文物系统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提高文物系统治理水平,凝聚全社会保护文物的共识,以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和营造良好陕西法治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全省文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实施与支持体系不断完善,载体和形式不断创新。文物系统领导干部、文博工作者的法治素养明显增强,依法治理文物工作的能力与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不断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满意度。

坚持服务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充分利用行业优势,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融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文物政策法规制定、依法履行职权、严格文物执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文物系统乃至全社会尊崇法治、厉行法治,树立法治意识。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必须吃透基本精神,准确把握核心要义,自觉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培训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运用传统媒体和融媒体手段,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细落实,在法治轨道推进治理体系和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通过宪法宣传教育,使宪法和法律成为大家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以及宪法实施案例的宣传。有条件的文博场馆可以设立宪法主题宣传栏。

突出学习宣传文物法律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为重点,结合各地工作实际,统筹推进陕西省及有关地市出台的文物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升文物领域治理水平,积极营造依法保护文物的法治环境。

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引导文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养成自觉守法意识。推动全省各级文物行政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省建设。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自贸试验区建设、秦岭生态环境和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助力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大力宣传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征地补偿、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六)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测绘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更高水平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需要,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加强食品药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围绕电信诈骗预防、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金融服务、国防动员、军事设施保护、涉军维权、退役军人权益保护、民族宗教、扫黑除恶、毒品预防、打击侵权假冒、社区服务、物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见义勇为、人身健康、网络空间治理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列入各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作为开展党内法规教育、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手段,继续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前进力量。

三、重点对象

(一)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充分发挥全省文物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加大对文物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评内容。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开展学法用法考试。

加强文物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文物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依法用权能力。推动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执法工作相关的通用法律法规和文物专业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加强文物从业人员法治教育突出加强对文物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大力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引导树立依法从业、依法经营能力。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时期重难点问题,根据不同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开展面向社会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面向服务管理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时间节点,集中组织开展普法活动。结合全省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等开放单位的送展宣传活动,做好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法律六进”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四、工作举措

(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命名管理,把法治元素融入长城、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打造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充分发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铜川照金革命纪念馆等“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功能和作用,积极挖掘和宣传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内涵。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和传承,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活动。整合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推动建立红色法治教育培训基地。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

加强法治文化传承保护。注重发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早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省文物局要加强与西北政法大学合作,推进法制史博物馆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让崇德尚法精神在家庭中生根。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成果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阐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法治内涵和法治主张。

(二)在法治实践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文物领域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立法的覆盖面。加强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工作,正式公布时一般应当同步进行解读。

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制定文物执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教育,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把普法融入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利用文博行业优势和普法阵地优势,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围绕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考古管理、博物馆和可移动文物管理、文物安全防范、民间文物收藏、文物进出境管理等文物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向社会开展普法。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信息公开答复、行政复议、信访事项处理等过程中,结合案情进行释法说理,加强文物领域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教育功能。积极开展文物领域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文物保护意识的过程。

(三)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注重统筹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充分发群众文保组织、文保协会、博物馆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普法的途径和载体。同时健全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支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普法协调机制。

(四)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丰富普法内容,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的引导,注重短视频、微电影、动漫在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普法的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充分利用文物系统各单位融媒体平台,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爱。

五、实施步骤

陕西省文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个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2月底认真总结“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科学谋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依据“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制定法治宣传教育的年度工作要点,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确保”普法规划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2025年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省实施”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文物主管部门、各文博单位要提前着手、认真准备,全力做好迎检工作。

、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文物主管部门、文博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年度述法等机制,切实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狠抓任务落实列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期间普法重点内容,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进一步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文物系统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

突出评估检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推动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不到位,要积极进行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被通报批评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央政府和国家部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