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2-00042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发〔2022〕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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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2-03-24 |
名 称: | 关于推荐2021年度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暨优秀群众文保员的通知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物局,局直属各单位:
省文物局拟定于2022年4月,会同省公安厅召开全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会议。会议主要总结2021年度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度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表彰2021年度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秀群众文保员和长城保护员。现就推荐先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见附表)
1、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先进集体(42个)。
2、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先进个人(42名)。
3、优秀群众文保员、优秀长城保护员(共42名)。
二、有关要求
各地推荐先进应聚焦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和日常文物安全巡查工作,重点向县区基层一线文物安全工作者及发现重大文物犯罪案件线索的群众文保员、长城保护员倾斜。
先进材料要以事例等鲜活事实为佐证,力戒空泛。先进集体事迹材料控制在1500字以内;优秀个人事迹材料控制在800字以内,均要加盖市局公章,公职人员需附个人廉政鉴定。
省局根据各地上报的先进事迹材料及平时工作中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选定,最终确定表彰对象。
三、上报时间
推荐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由市局统一于2022年4月10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省局督察与安全处。
联系人:李红
联系电话:029-85360131
传真电话:029-85360119
邮箱地址:1254731649@qq.com
陕西省文物局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