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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开展首届全省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开展首届全省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14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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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2-00095 发文字号: 陕文物发〔2022〕39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文物 发布日期: 2022-04-14
名    称: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开展首届全省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物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地方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文物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省文物局决定组织开展首届全省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评查由陕西省文物局主办,并设立评查工作办公室。参评案卷由级文物行政部门统一报送。

二、评查范围和报送要求

(一)评查范围2017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立案并已结案的文物行政处罚案卷,在此期间,获得过国家文物局案卷评查奖励的不再推荐

(二)各地市报送参评案卷1-5个,样式为案卷复印件,加盖办案单位公章,1式3份。所有参评案卷于2022630日前邮寄至评查工作办公室,并在信封正面标明“文物行政处罚案卷参评”字样。

三、评查方式和内容

案卷评查查阅参评案卷材料、现场核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评查内容为:

(一)执法主体方面。办案单位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执法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二)法律适用与执法程序方面。法律依据充分、适用准确,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案件事实与证据方面。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收集与固定合法合规,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四)执法文书方面。文书格式规范、种类完整,关键执法文书不缺失,文书归档和案卷制作符合相关要求。

(五)行政执法决定和整改措施方面。处罚决定执行到位,责令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六)执法制度和机制方面。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创新文物行政执法机制方面取得成效。

四、评查结果

陕西省文物局通过评查,确定若干佳案卷”“优秀案卷“优秀执法单位”优秀组织单位”。对获奖办案单位及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扬评查结果将通报全文物系统,并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推介。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把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执法能力的重要举措。通过案卷评查,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适用,完善文物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文物行政处罚行为,强化文物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文物行政执法办案水平。

各市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各办案单位确保参评案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认真做好参评案卷初审、报送工作。未按时上报参评案卷的地市要向文物局书面说明情况。

各地市在开展案卷评查中,认真统计2012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文物行政处罚情况,并填写附件2、3、4,与案卷评查资料一并报送。

陕西省文物局联系人:  卫学池 15091391676

评查工作办公室联系人: 15991660146

真:029-87446840

箱:swwjduchachu@163.com

邮寄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七路266号西安市文物稽查队

710004


陕西省文物局        

20224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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