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160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1〕2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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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
名 称: | 关于富平县庄里红二方面军司令部旧址保护维修工程方案的批复 |
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富平县庄里红二方面军司令部旧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渭文旅字〔2021〕8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富平县庄里红二方面军司令部旧址保护维修工程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1.进一步深化现状勘察。补充完善建筑本体历史沿革;深化残损原因分析,进一步核实倒座前檐墙开裂原因;进一步分析论证原倒座明间大门位置及形制;补充病虫害现场勘查;补充完善院落及周边排水现状调查与描述;应采用实际量表述进一步量化残损量,勘察结论应根据新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
2应进一步完善工程措施和工程做法。进一步加强保护措施的针对性,完善措施相应控制性技术指标;补充并量化倒座房后背墙体内需加固或更换木柱的现状描述及具体工程做法;确需补配的石雕、砖雕、木雕等艺术构件,如无可靠依据,建议尽量采取素面;完善院落及周边排水排水设计。
3.应进一步规范、完善方案图文表述。总平面图中应补充周边紧邻建筑及街道等内容;完善现状照片编排及拍摄时间、方位等信息标注。
4. 实施时注意详细勘察隐蔽部分构件病害,注意收集新发现的文物信息,加强原有工艺的调查分析,以便制定相应针对性措施。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工程施工前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工程施工。在工程实施期间,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施工安全,并注意完善工程施工及监理资料,及时纳入“四有”档案。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