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592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1〕433号 |
---|---|---|---|
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
名 称: | 关于于右任办公楼陈列展示项目立项的批复 |
咸阳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于右任办公楼陈列布展项目立项的请示》(咸文物字〔2020〕122号)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于右任办公楼陈列展示项目立项。
二、 陈列展示应立足“斗口村农事试验场”,讲好文物
保护单位的发展历程,讲好于右任先生与农业的故事,进一步诠释其“家国情怀”。展览设计应遵循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原则,减少对展室屋顶、地面等的加工处理,统筹好保护与展示的关系。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有关规定,编制陈列方案文字大纲、形式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8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