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2-00264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2〕3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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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2-07-25 |
名 称: | 关于扶风县博物馆基本陈列项目立项的批复 |
宝鸡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扶风县博物馆新馆陈列展览项目立项的请示》(宝文物字〔2020〕73号)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扶风县博物馆(新馆)基本陈列项目立项。
二、展览内容应立足扶风县历史、人文、自然资源,依托现有馆藏文物,适当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新方式,充分挖掘文物内涵,全面展示本区域的历史、现在和未来。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有关指导意见的规定,编制陈列方案(文字大纲、形式设计方案)和项目经费预算书,并将以上材料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