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物局文物保护项目专项资金预算初审和绩效评价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ZBSX-241110-10745
二、项目名称:文物保护项目专项资金预算初审和绩效评价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文物保护项目绩效评价):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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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思恒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2至6层101 | 综合评分法 | 否 | 418,000.00元 | 87.2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文物保护项目绩效评价):
服务类(北京博思恒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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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文物保护项目绩效评价 | 1、国家文物保护资金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评价;2、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4、省文物局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 | 二、技术要求(一)评价报告要求 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能充分体现项目进展与成效,客观反映评价发现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指出下一步改进的方向和建议。并确保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结论科学。(二)政策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陕西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办绩〔2020〕9号)等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初稿,45天内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定稿 | 1、交付的服务必须等同或优于本项目采购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所述的标准。若乙方在其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标准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所述标准的,按投标的承诺执行。 2、中标供应商完成并交付的工作成果需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则视为接受。如果在验收时采购人表明不接受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工作成果并明示不接受的原因,中标供应商应当采取合理之措施进行修改,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 41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支付。具体以代理机构出具的发票为准。 收款账号: 开户名称: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关支行 账 号:3700021509024616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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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2 | 文物保护项目绩效评价 | 0.62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中标(成交)供应商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一正一副纸质投标(响应)文件用于备案及档案保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文物局机关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西路193号
联系方式:029-85360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B高速经纬大厦16层
联系方式:029-87888601-8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锦、盖莲花、郭燕妮
电话:029-87888601-8014
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