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汉中市南郑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区人民检察院紧密合作,积极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旨在通过“寻访、保护、传承、公益诉讼”四位一体的模式,以司法手段推动解决文物保护中的难点问题,共同推进遗散文物资源的抢救性保护与活化利用。
在此次联合行动中,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检察院对散落管辖区内遗存文物古迹进行实地调查,现场走访巡查南郑区阳春镇柳元村4组大杨花卉公司院内大清光绪十三年潢氏节孝碑、乾隆五十六年船桥两会记事碑和协税镇马家岭村七组寺庙遗址石造像五尊、高台镇祁山寺乾隆年间碑刻1通和石狮子2个。通过排查遗存散落文物存在严重的自然风化、破损和管护责权等问题,从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方迅速启动协同保护机制。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及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建议,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立案办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同时开展普法宣传,有效保护文物的公益诉讼,以法治之力守护中华文脉。
该区文管会办公室与本地检察院的联合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行动强化“文物+检察院(司法)”协同保护文物的职责,共同织密文化遗产保护网,推动文物的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白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