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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0年度文化遗产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0年度文化遗产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4-01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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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政发〔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

现将《2010年度文化遗产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考执行。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2010年度文化遗产新闻宣传工作要点

2010年,是全面落实文物事业“十一五”规划的各项重点任务,实现《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提出的“到2010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这个新时期阶段性目标的关键一年。文化遗产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紧围绕文化遗产工作重点,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创新新闻宣传形式,丰富新闻宣传内容,坚持内宣外宣并重,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重,整合力量,提高质量,把文化遗产新闻宣传做得有声有色,为文化遗产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良好氛围。

一、牢牢把握文化遗产新闻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和发展趋势

文化遗产新闻宣传工作要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紧紧围绕文化遗产中心工作,继续保持积极、昂扬的宣传基调,以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旋律,维护文化遗产尊严,弘扬文化遗产魅力。要认真宣传推广文化遗产工作的显著成果和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经验,全面展示广大文化遗产工作者积极进取、恪尽职守、敬业乐业的队伍形象,着力推动社会公众树立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观念和正确理念,精心营造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建设和谐共融、协调发展、互利双赢的良好舆论氛围。

文化遗产新闻宣传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致力于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着力改进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积极关注社会舆情,主动回应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努力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用事实说话,让公众说话,解释疑惑,通达民意,形成共识,改进措施,促进工作。巩固加强各级文物部门在文化遗产保护舆论领域的公信力,树立维护文化遗产事业的良好公益形象,推动促进文化遗产事业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推进国家保护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新体制。

二、积极改善文化遗产新闻宣传工作的综合水平

文化遗产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积极动员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争取各有关方面的配合和社会公众的大力支持,形成全社会的合力共同推进和发展;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文化遗产新闻宣传工作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进一步改进文化遗产新闻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文化遗产新闻宣传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各地文物部门要争取在各级政府和宣传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努力提高应对媒体的主动意识和沟通能力,切实做到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要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与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优势,发挥主流媒体的主渠道作用,支持行业媒体的发展,注重系统谋划,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体效应,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文化遗产新闻宣传网络。要按照新闻宣传的体裁要求,深入挖掘提炼文化遗产的新举措、新成果和新经验,主动为新闻媒体找素材,选角度,做策划,不断培育文化遗产新闻宣传工作的新亮点,推动文化遗产新闻宣传由一般性动态报道向政策解读、形势分析、经验总结等纵深报道转变。 

各地文物部门要注重加强舆情监测工作,尤其要注重研究依托信息咨询机构,梳理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网络舆情,畅通和完善舆情信息汇集报送渠道,全面准确掌握舆情动态,增强分析研判能力,努力做到实时跟踪、及时回应。在科学收集、监测和研判文化遗产保护舆情的基础上,提高文化遗产新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应对处理文化遗产保护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三、精心组织文化遗产日等重点新闻宣传活动

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活动作为每年文化遗产宣传工作的重头戏,是文物部门与社会公众沟通的重要窗口,是集中展示文化遗产工作的重要舞台。2010年,“5﹒18”国际博物馆日的主题为“博物馆致力于社会和谐”。2010年文化遗产日为6月12日,主题确定为“文化遗产 在我身边”。从4月中旬到6月中旬,全国各地文物部门要集中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做好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城市更新中的文化传承”世博会苏州论坛、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评选公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突出贡献个人和集体表彰、第二届全国青少年文化遗产知识大赛等重点项目宣传,形成全年文化遗产保护宣传高潮。配合4月7日召开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大力倡导推广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理念。做好11月7日召开的第22届国际博协大会宣传报道。

四、大力宣传推进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实地调查阶段,今年正在抓紧开展验收工作,并开始转入第三阶段资料整理工作。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普查成果展览等形式重点加强普查成果特别是新型文化遗产普查成果的宣传力度,展示社会公众对第三次文物普查的热情参与情况,关注、探讨普查成果的应用和保护,宣传普及关于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登录的法律政策。 

五、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文化遗产法制建设

大力宣传普及文物保护各项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围绕《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办法》、《流失境外文物追索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动员媒体讨论、报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营造舆论氛围,推动文化遗产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夯实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基础。配合文物执法专项督察工作组织新闻媒体采访,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文物执法典型案例和重大案件督察进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对执法督察工作的促进作用。

六、扎实开展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发现的宣传 

积极宣传震后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和藏羌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取得的显著成效,重点是鼓励推动树立文化遗产防灾,减灾意识。继续做好西藏“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重点宣传中央和地方政府一贯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权利和生活习惯,高度重视宗教寺庙、坎儿井等民族文化遗产的维护和修缮。做好西气东输二线、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大型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深入宣传大遗址保护成功经验。围绕“南澳I号”古沉船等重点考古项目,及时主动地以丰富、权威的信息向社会进行新闻发布,研究加强公众考古教育,使公众对考古工作的意义和过程有更加深入的认知和理解。适时公布世界文化遗产申报进展,依法发布世界文化遗产警示名单。组织中央新闻单位深入实地,采访报道长城保护工程和秦汉长城资源调查项目进展。

七、着力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社会文物管理政策宣传

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创新之举,是公共文化设施惠及于民的系统工程,引起了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要继续深化免费开放宣传,重点研究分析免费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思路,宣传免费开放以来博物馆在展示传播水平,彰显以人为本理念方面取得的新成效,鼓励全国各级博物馆及时通过媒体更新服务信息,引导观众有序、文明参观。努力把博物馆建设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传播先进文化、愉悦群众身心的精神家园,青少年接受教育的第二课堂。宣传普及民间收藏文物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引导民间收藏行为。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盗窃盗掘、走私、倒卖出土文物犯罪行为的舆论批评。重点宣传依法返还文物的成功经验,树立依法追索流失境外文物理念。

八、切实展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教育培训工作成果

积极阐释“指南针计划”、“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等项目的重要意义。重点展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信息化、标准化取得的显著成效,宣传倡导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宣传近年来文化遗产教育培训工作的显著进展,重点组织对茶马古道文物保护、民族文物保护专题培训班的新闻报道。

九、积极扩大文化遗产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声势 

文化遗产保护是打造国家软实力,扩大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标志。要积极向公众阐释推广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条约的精神和要求,及时报道政府间《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协定》的签署和实施情况。围绕政府间对外交流合作项目进展开展宣传工作,宣传对外展览对配合外交大局、展示我国家形象的重要作用,深入报道我援助柬埔寨吴哥窟二期工程的进展。重点组织主流媒体跟踪报道第二届海峡两岸文化遗产保护论坛和赴台《西藏文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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