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物旅游局、文体事业局:
2010年9月22日,澄城县发生一起古墓葬被盗未遂案。中秋之夜,澄城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善化中队干警在文物重点保护区巡逻时,现场抓获一名盗墓分子,带其回中队院内审查时,十多名盗墓分子手持洛阳铲、钢棍、探杆等凶器冲进善化中队,将3名干警打成重伤,强行将刚抓获的盗墓分子抢走。澄城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连夜成立专案组,抽调60余名干警展开围捕和调查。截止9月26日,已抓捕12名犯罪嫌疑人,其余犯罪嫌疑人还在追捕之中。
经审查,这是一起当地和省外盗墓分子相勾结,有组织有分工的特大盗墓团伙。盗墓犯罪团伙嚣张至极,公然在有公安干警严防死守的古墓群保护范围内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特别是盗墓行径业已败露,竟采取暴力手段袭击干警劫走同伙,令人震惊。
虽然这起盗掘古墓犯罪活动因当地公安机关处置及时而未得逞,但也再次为我们敲响了文物安全的警钟。当前,渭南市田野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尽管田野文物安全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但部分地区盗墓活动仍有发生。为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确保田野文物安全,市局要求:
1、各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领导一定要充分认识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重点区域、案件多发区的安全巡查和法规宣传工作。特别是夜间巡查要有领导带队,要有巡查记录。同时,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举报有奖。
3、建立和完善各类文物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一些还没有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区域,当地文物主管部门也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必要时还要进行演练。
4、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以文物案件为切入点,深挖根系,依靠政府加大公安机关对案件侦破的力度。
5、国庆节期间,各县市区要安排好值班工作。发现问题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处置。文物案件要按照时限上报,馆藏文物案件上报时限为12小时内,田野文物案件在24小时内上报,不得瞒报、漏报。
6、对因工作失误或责任心不强、隐瞒不报、迟报、漏报所造成的文物安全重大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