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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省职工书法美术优秀作品展的通知

关于举办陕西省职工书法美术优秀作品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3-17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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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工办发〔2011〕14号

各市总工会、杨凌示范区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省总各直管单位工会,省总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会议精神和省总工会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丰富广大职工的文化生活,调动和激发全省广大职工的创作激情和工作热情,不断用先进文化团结、鼓舞、激励全省广大职工,在建设西部文化强省进程中有所作为,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省总工会决定近期举办陕西省职工书法美术优秀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单位

(一)主办单位:陕西省总工会 陕西省职工文联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职工书法家协会

陕西省职工美术家协会

陕西省美术博物馆

(三)协办单位:

中国职工书法家协会

陕西省书法家协会 陕西省美术家协会

陕西省地税局工会 陕西省邮政文联

西安碑林博物馆    西安铁路局文联

西安市边家村工人文化宫

二、展览要求

(一)征稿对象:

全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和职工。

(二)作品要求:

1.书法类作品,仅限毛笔书法,书体不限,尺幅不超过6尺,不小于4尺斗方,竖幅为宜。篆刻作品6—8方,附边款2方,粘贴在4尺3裁竖式印屏上。草书、篆书、篆刻做平须另附释文。

2.美术类作品,国画类别不限,尺幅不超过6尺,不小于4尺斗方;油画外框不超过1.8米;版画不超过1米;水粉、水彩不小于四开。

3.书法,美术应是创作作品,谢绝临摹作品。油画作品自行装框;其余作品不需装裱,由主办方统一装裱。

(三)征稿时间:

2011年3月1日——2011年4月15日

(四)评审办法:

本次展览的评审工作由陕西省职工书法家协会、陕西省职工美术家协会组织实施,将邀请省内著名专家担任评委,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评审。

(五)奖项设置:

1.书法类作品,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美术类作品,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2.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对入展作者颁发优秀奖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在陕西工人报、劳动者艺术网等媒体上刊登。

3.获奖作品结集出版《陕西省职工书法美术优秀作品展获奖作品集》,入展者赠书一册;凡入展作者可直接加入陕西省职工书法家协会、陕西省职工美术家协会。

(六)展览时间:

2011年5月15日——5月18日

(七)展览地点:

陕西省美术博物馆(长安北路14号)

(八)投稿方式:

以各市、各产业工会或大企业等为单位于2011年4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西安市边家村工人文化宫,同时须报送作品清单(附表2)。

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76号 邮编:710068

联系人:花爱武,王逸新    电话:029——88497270

(九)注意事项:

1、书法、美术作品须用作者真实姓名(笔名请注明),不得涉及他人著作权,每人报送不超过2幅。

2、报送时须认真填写报名表(附表1),并用铅笔在每件作品左下角背面注明:题目、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同时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展览结束后作品退还,在2011年7月18日前由各单位统一前来领取,过时不退。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退还作品时须复制原作品一件交出资方收藏。

4、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工会要采取得力措施,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广大会员和职工积极参加展览活动,引导职工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等具有鲜明职工特色的主题,调动一切艺术手段,充分发挥创造力,创作出一批格调健康,具有较强思想性、艺术性和感染力的作品。

2.各级工会要通过遴选,把优秀的作品报送上来,共同把这次展览办成近年来我省职工书法美术作品的一次高水准的精品展。

附件: 

1、陕西省职工书法美术优秀作品展个人报名表(表1) 

2、陕西省职工书法美术优秀作品展作品清单(表2) 

陕西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1年2月28日

陕西省职工书法美术优秀作品展览个人报名表(表1  

作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单位

职务(业)






作品名称


类别


创作时间


联系电话


邮编


通讯地址










注:1、此表由作者个人填报,每幅作品一表。

2、作品类别一栏填书法、美术。

3、此表可复制。


陕西省职工书法美术优秀作品展览作品清单(表2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单位盖章

作者姓名

年龄

性别

作品类别

作品名称

作者单位

备注






















注:1、此表由集体报送单位填报。 2、作品类别一栏填书法、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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