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物(文化)局,杨凌示范区文物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田野文物管护力度,落实群众文保员岗位职责,推进群众文保员队伍建设,拟在全省进行群众文保员登记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行全省群众文保员登记统计,目的调查全省文保员设置和数、质量情况,为“十二五”群众文保员队伍建设规划和经费保障提供依据,实现全省群众文保员信息化管理。
二、群众文保员是田野文物保护的重要力量,各县(区)设置文保员,重点应在田野文物密集区、古墓群或盗掘活动频发区安排群众文保员(或密保员),对不能履行职责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换。
三、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群众文保员登记统计工作,安排专人填写报表,人员信息详实,数字准确。
四、群众文保员登记统计自下而上进行,由各市文物部门汇总,务必于9月30日前上报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统一采用WORD格式(附:全省群众文保员登记统计表)。
联系人:李树青 电话:029-85360131 QQ:1433060938 邮箱:lsq.sxs.wwj@163.com
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