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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陕西文物之美.乾陵杯”摄影比赛公告

首届“陕西文物之美.乾陵杯”摄影比赛公告

发布日期: 2012-12-25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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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广泛宣传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展示陕西文物工作成就和文物资源的自身价值,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收集图片资料,陕西省文物局、陕西民俗摄影协会共同举办首届“陕西文物之美·乾陵杯”摄影大赛活动。

这次比赛活动由陕西省文物局主办、陕西民俗摄影协会承办。凡与陕西文物有关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作品以文物实景为对象,根据艺术展示和艺术表现需要,运用艺术手法表现文物和文物景区面貌,让历史文化与现代艺术交相辉映,表现出文物的厚重内涵和历史风采。

作品内容全面展示陕西丰富的文物资源;艺术展示陕西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方针取得的成果;以陕西境内丝绸之路“申遗”预备名单文物点(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唐长安城大明宫遗址大雁塔小雁塔兴教寺塔乾陵彬县大佛寺张骞墓)、帝王陵墓、古建筑、古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馆藏文物为拍摄题材;文物的局部表现工艺、艺术和科技成果等。

社会各界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和文物工作者均可参赛;参赛作品应是近年拍摄的新作,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和组照不限;作品不能是已发表作品,每组不能超过8幅,用透明胶带连接,切勿装裱;本赛排斥PS作品。

一、投稿方式

1、参赛作品一律放大10寸小样,请勿装裱。投稿时注明作品的拍摄地点和文物所在单位、题目、作者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邮编等。

2、同时寄送参赛作品和电子光盘,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3、电子数据采用JPG格式,每幅作品不得小于2BM。

4、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权用于举办展览、宣传和集结出版,出版时另付稿酬。

5、参赛者保证自己是作品的真实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和完整的著作权;保证自己参赛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凡上述保证失实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6、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对存在著作权问题或作品真实性缺失问题等作品,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奖金和证书。

7、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9、截稿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二、奖项

1、 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和奖金人民币6000元。

2、二等奖2名,颁发证书和奖金人民币各4000元。

3、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和奖金人民币各2000元。

4、优秀奖200名,颁发证书和价值200元的纪念品。

三、作品评选

由陕西民俗摄影协会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评选。组委会将从获奖作品中挑选100余幅作品于2013年文化遗产日期间在西安举办《首届“陕西文物之美”摄影比赛获奖作品展》、后在乾陵博物馆进行巡展,并择期将获奖作品集结出版。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72号小雁塔院内陕西民俗摄影协会

邮箱:qinzijiali@vip.sina.com    邮编:710068

电话:贾女士 13991239970     韩先生 13991319825

康先生 13709256052     座机 029-87898768

        

首届“陕西文物之美·乾陵杯”摄影比赛组委会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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