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LNCG-TP[2013]01号
根据洛南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要求,洛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洛南县博物馆委托,现对洛南县华严寺保护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和施工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
一、项目内容:天王殿、大雄宝殿、后殿三座建筑。主要包括屋面的维修,周边环境治理,解决排水问题等。(详见设计图纸)
二、施工地点:洛南县巡检镇
三、投标企业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以上资质,依法在国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企业。
3、独立法人,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年审有效证件、建筑装饰资质证书等证件原件。
4、注册资金必须在400万元以上。(含400万)
四、报名要求
1、凡自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3年5月4日前来洛南县政府采购中心509室报名预审资质(报名时间早8:00-11:30,下午2:00-5:30),过期不予受理。
2、如对本项目有疑问,请与洛南县博物馆或采购中心联系。
联系人: 姜辉 张晓兵
联系电话:0914—7383132 0914—7323495
洛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