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文物拍卖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省内13家文物拍卖企业开展了2014至2015年度《文物拍卖许可证》年审工作,现将年审结果通知如下:
一、陕西瑞晨拍卖有限公司、陕西大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宝隆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力邦拍卖有限公司、陕西华夏国际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天一国际拍卖有限公司、陕西盛世长安拍卖有限公司、陕西蔚文堂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年审合格,其《文物拍卖许可证》将于近期发还。
二、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因2015年度未独立举办一场文物拍卖会,责令其予以整改。
三、陕西文德拍卖有限公司、陕西华秦拍卖有限公司、陕西诚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秦商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因文物拍卖专业人员或文博高级职称人员聘用不符合相关要求,暂停其文物拍卖经营资质。
根据国家文物局《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被暂停文物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可在暂停期终止后,申请恢复文物拍卖资质。暂停期间不允许从事文物拍卖活动。
请相关企业认真整改,依法依规开展文物拍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