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物局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支部: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中、省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为切实落实要求,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明纪律要求。各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各支部和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积习甚深、顽固复杂,高压之下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凸显的现实危险,筑牢纪律意识,校正行为标尺,自觉抵制“四风”和“节日病”,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年历、烟花爆竹、年货节礼及各种预付卡、购物卡;严禁用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等隐匿手段公款送礼;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出入隐秘场所或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各支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把纠正节日不正之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抓住“关键少数”,通过开展专题教育、编发短信、廉政约谈等方式,传达有力信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
三、要严格执纪监督。驻省文化厅纪检组将组织力量采取重点抽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查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问责,对因“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局机关纪委、各单位纪检部门和纪检干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两节”期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省纪委驻省文化厅纪检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