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省文物局网站正式启用新的在线投稿系统,为进一步规范省文物局网站新闻类稿件报送工作,提高网站新闻稿件质量和发布效率,现将网站用稿规范发布如下:
1.标题不超过24字(含标点),采用“一句话”式标题,不使用引题和副题。标题需规范使用书面语,避免口语。
2.图片五张以内,jpg格式,画幅宽度800,所有图片宽幅一致,图片一律不要水印,多图需排序;选用图片以突出事件、事理为要,勿刻意选用领导特写,图片内容中勿出现不雅、不当举止动作;不要拼接照片;不要合影照片。(图片大小以600K为宜。)
3.新闻稿的稿件末尾处,需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全称、审核领导的姓名,勿缩略、简称。
4.新闻稿中第一次出现单位必须全称,二次以后出现可简称。
5.新闻稿中第一次出现领导或者相关负责人,一般采用单位+职务+姓名的写法,二次以后出现直述其名,坚决避免“姓氏+职务”(如:“X局长”“X队长”“X馆长”“X书记”)等形式的称谓。
6.新闻稿篇幅不宜过长,一般控制在1000字以内。新闻稿件务求简洁凝练,不要过分藻饰,务求朴实大方。
7.新闻稿内容务必突出文物、博物馆及文博相关领域事务,务必突出传播历史文物知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民族文明精神。
8.新闻稿中避免出现条目罗列现象(如:一、二、三、四或1、2、3、4)。
陕西文物数据中心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