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物局、杨凌示范区文物局、韩城市文物局,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上线试运行全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数据库和甲、一级资质单位在线管理系统的通知》(文物保函〔2019〕1253号)转发你们,请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的要求在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上注册、填报从业信息,并确保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请各市文物局督促辖区内资质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填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上线试运行全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数据库和甲、一级资质单位在线管理系统的通知》(文物保函〔2019〕1253号)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