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延安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延安博物馆建设工程正顺利有序推进。为了补充该馆陈列布展所需文物和藏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能够反映延安历史自然环境变迁的古生物、矿物质实物标本;反映延安历史社会发展变化的文物、民间生产生活用品、工艺美术品和文献(影音)资料等。
(一)古代史类
延安境内出土或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石器、玉器、金器、铜器、陶器、铁器、木器、竹器、漆器、建筑构件等;反映延安历史文化名人和人物掌故的碑、志、牌匾及资料;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文物,包括历代名人字画、家具、古籍善本等。
(二)自然地理类
延安地区古生物化石、矿物质标本,珍稀动物、植物标本。
(三)民俗类
反映延安地区百姓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的民俗文物;农耕时期农民使用的生产生活用具,各类匠人用具,古代游艺用具等;反映延安地区各宗教信仰的文物和资料。
(四)革命史类
反映近现代以来延安地区革命活动的各类实物与资料。(包括枪械弹药、军装旗帜、设备器材、战利品、布告、奖状证书、书信、音像资料、报纸刊物等)。
(五)社会发展见证物
新中国成立以来能够见证延安地区发展的文献档案、影音制品、文艺作品、证章牌匾、生活用品、重要人物相关物品等资料和各类实物。(包括公文信函、传单标语、报纸杂志、照片、录影带、录像带、散文诗歌、书法绘画、剪纸刺绣、奖章奖杯、锦旗证书、门牌路牌、各类单位团体公章印信、车船票、粮油票、发票、工资条、服装服饰、BB机电话卡、各行业设备产品等)。
征集方式
(一)捐赠
本着自愿的原则,收藏者将合法拥有的文物、藏品进行捐赠的,我馆为捐赠者颁发证书,展出时表明捐赠人姓名。对捐赠具有艺术价值、研究价值和科学价值藏品的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适当奖励。
(二)收购
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由我馆委托鉴定机构对拟收购的藏品进行鉴定估价,确定符合入藏、展览标准的藏品,与收藏者签订协议后,予以收购。
(三)复仿制
按照文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欲自己保存原件的,在征得收藏者同意后,借助现代科学手段,进行复仿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征集原则
本着充实藏品、弥补缺项、突出特色的原则,对于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合法的各类文物史料,符合文物标准的,均可予以征集。
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欢迎广大群众踊跃捐献藏品、提供征集线索。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崔 艳:13509111039
邮 箱:863220609@qq.com
蔡宇龙:13892163339
邮 箱:407271678@qq.com
传 真:0911-8073489
地 址: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政府综合大楼11层B区 延安博物馆
邮 编:716000
网 站:yananbowug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