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震服发〔202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文物局,中国地震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救灾和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共同做好文物防震减灾工作,共同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文物防震减灾统筹谋划。纳入行业和地方规划。中国地震局、国家文物局将文物防震减灾分别纳入本行业“十五五”规划。各省级地震部门和文物部门共同推动文物防震减灾纳入地方规划,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纳入地方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各省级地震部门和文物部门共同推动文物防震减灾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文物震灾风险防治和应急响应处置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各省级地震部门和文物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地震部门及时向文物部门提供地震速报预警、烈度分布等信息,文物部门向地震部门提供不可移动文物、博物馆相关信息和震后灾损情况等。加强科技攻关和标准规范衔接。围绕文物震灾风险评估、抗震加固、减隔震等关键技术问题,联合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共同凝练重大科技项目,共同开展标准研制。
二、提升文物震灾风险防御能力。提升震灾风险识别能力。中国地震局、国家文物局共同组织编制《全国主要活动断层附近不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分布图》,各省级地震部门和文物部门共同编制本行政区域《主要活动断层附近不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分布图》。中国地震局、国家文物局分批次选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级博物馆共同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和环境振动影响监测,各省级地震部门和文物部门因地制宜开展相关工作。提升可移动文物防震能力。各博物馆应对照《馆藏文物防震规范》等技术标准,对展柜、展具、展陈方式等是否符合防震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对馆藏、展陈文物采取适当防震措施,开展防震减震改造提升。提升不可移动文物抗震能力。研究、挖掘不可移动文物固有抗震性能,将保护修缮作为防震减灾的重要预防措施,遵循文物保护原则,研究制订文物建筑抗震规范,按需开展抗震加固。
三、提升文物地震应急响应处置能力。提升地震预警能力。各省级地震部门和文物部门共同推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地震危险区的不可移动文物、博物馆地震预警场景服务。完善地震应急专项预案。不可移动文物、博物馆根据自身环境和文物特点,编制完善地震应急专项预案,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各级地震部门按场景提供个性化技术支持。加强地震应急响应处置培训。各省级地震部门和文物部门共同组织面向不可移动文物、博物馆的地震应急响应处置培训,提升地震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各级地震部门和文物部门在不可移动文物、博物馆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共同引导观众使用地震预警小程序,提升防震避险意识和技能。
四、做好地震部门文物普查工作。各级地震部门积极向同级文物部门提供地震相关文物资源信息和新发现文物线索,同时为普查队员现场调查等提供便利条件,共同做好地震部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重点关注地震遗址遗迹和实证我国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历程的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等,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应依法予以认定、登记和公布,纳入文物保护范畴。文物部门积极支持地震部门《新中国防震减灾史》编纂工作。
中国地震局 国家文物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