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科函〔2025〕7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和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培养选拔文物领域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保护传承优秀文化遗产,国家文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将在四川省泸州市举办2025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总决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保护文化遗产 弘扬工匠精神
二、大赛安排
大赛分省内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
省内选拔赛:2025年6月10日前。
全国总决赛:2025年7月2日至5日。
三、主承办单位
(一)各省选拔赛
省内选拔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等承办,形式自定。鼓励各计划单列市组织本地区选拔赛。
(二)全国总决赛
主办单位:国家文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承办单位:四川省文物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四川省总工会
四、比赛形式和内容
大赛分金属文物修复师、陶瓷文物修复师、纸张书画文物修复师、木作文物修复师、泥瓦作文物修复师、考古探掘工等6个项目。每个项目均设置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两个环节,均为百分制,其中理论考核占20%,实际操作占80%(具体比赛项目和规则详见附件1)。
五、参赛名额
每项比赛各省(区、市)可推荐2人参加,北京市可推荐3人参加(含中央部委名额)。参赛选手不得同时报名两个及以上项目。
六、参赛条件
(一)从事文物保护修复工作、考古工作的专业人员;设有文物保护修复、考古专业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的师生。
(二)参赛选手须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在校学生除外),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参赛选手须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选手报名时应在当地学习或工作至少满1年。
(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以职工身份参赛。
七、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励
各比赛项目均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选手排名不并列,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获得大赛一等奖第一名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由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优先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二)职业技能等级
各比赛项目前5名获奖选手,可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与比赛项目相同或相近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的,可晋升对应职业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第6—15名获奖选手可直接晋升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与比赛项目相同或相近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的,可晋升对应职业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
(三)其他奖励
为组织举办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为积极组织参赛且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参赛省份颁发“优秀组织奖”。
八、报名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优秀选手参赛,组织填写《2025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附件2)和《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3)。
(二)请各省(区、市)明确1名同志领队、1名同志作为宣传工作联络员,协调不超过2家本地区媒体随队参加大赛宣传报道工作,填写《工作人员、媒体人员信息表》(附件4)。
(三)各省(区、市)可组织不超过15人的观摩团队,填写《观摩人员信息表》(附件5)。
(四)上述信息请于6月10日前报送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经审核后,大赛组委会秘书处于6月16日前确定各省(区、市)参赛选手、领队、观摩团队及随队媒体名单。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工会等部门加强协作,公平公正公开、科学严谨高效组织好省内选拔赛,选派选手参加总决赛。
(二)廉洁办赛,规范管理。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各省(区、市)参赛选手、领队、观摩团队及随队媒体等人员在川食宿和市内交通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报道方案,突出重点、展示亮点。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全过程、多角度展现主题和亮点,持续扩大影响力。
十、联系方式
国家文物局 董少君 010-56792002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四川省文物局) 段炳刚 028-86635745
邮寄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医科大学青年体育馆 刘桂学 18181861684
电子邮箱:1156790213@qq.com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