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全面摸清陕西辖区内老城文物资源底数,加强老城文物保护与传承,陕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陕西省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全省文物普查机构组织实施。
《方案》明确调查对象是以古城墙、护城河围合的城区和城门外关厢地带等作为重点调查区域,对老城的城垣城门、护城河、传统民居、传统街巷、公共建筑、桥梁河道等开展全面普查,包括地上遗迹和地下遗存,如古文化遗址类的城址、军事设施遗址、桥梁码头遗址、寺庙遗址、宫殿衙署遗址、手工业作坊遗址等;古建筑类的城垣城楼、宫殿府邸、宅第民居、坛庙祠堂、衙署官邸、学堂书院、驿站会馆、店铺作坊、牌坊影壁、亭台楼阙、寺观塔阁、苑囿园林、桥涵码头、堤坝渠堰、池塘井泉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中的名人故、旧居;传统民居、宗教建筑、金融商贸建筑、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交通道路设施等。
《方案》要求全面梳理陕西符合条件的老城名单,明确重点调查区域和对象,通过专业化、系统化专项调查,精准掌握老城范围内地上、地下文物分布情况、保存现状及历史价值。完成应普未普文物登记认定,建立完整规范的老城文物档案,为后续文物保护、利用及老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数据支撑,确保实现老城文物“应保尽保”工作目标。将分为筹备、实地调查和验收总结三个阶段由省普查办统筹组织,组建省级专项调查队伍形成建议清单,按照“市级组队,逐县调查”原则开展实地调查;具体是梳理完善老城清单,组织实地调查和线索梳理,开展全面专项调查,完成登记认定和验收。(陕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