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汉中市青木川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条例》共五章二十八条,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青木川名镇保护对象包括整体空间格局,具体是青木川镇范围的山、水、田、村落等自然和人工环境,青木川镇的空间尺度、街巷肌理、历史风貌等;魏氏庄园、老街建筑群、辅仁中学早期建筑、瞿家大院建筑群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飞凤桥、追梦桥(铁索桥)、辅唐泉、回龙阁,以及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要素;羌族傩艺绝技、羌族服饰技艺、羌绣技艺、核桃馍技艺、地方酿酒技艺等传统技艺和辅唐宴食俗、民俗节庆等具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他需要保护的对象。
《条例》指出,青木川名镇应当整体保护,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人文环境。将保护范围划定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环境协调区,针对不同保护区域,细化名镇保护要求和保护措施,分别设置不同的禁止行为。《条例》明确,鼓励当地居民参与青木川名镇保护利用,展示当地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开展民俗文化活动;鼓励设立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图书馆,开展当地特色文化挖掘和展演,举办传统艺术、民俗表演等,通过合理利用名镇文化遗产资源,展示遗产价值和文化内涵。(袁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