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物局、杨凌示范区文物局、韩城市文物局,直属各单位:
为盘活全省文物资源,确保数据安全,更好地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计划,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我局决定对全省的数字成果进行统一备份和管理。
经研究,该项工作由陕西文物数据中心负责实施,陕西文物数据中心办公室设在陕西历史博物馆。
请各设区市文物局通知辖区内各文博单位在4月30日前将本单位数字成果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文物数字化项目、展陈数字化项目及图书出版数字资源)报送至陕西文物数据中心办公室,并于每年12月1日前报送该年度的数字成果数据。
陕西文物数据中心办公室收到报送数据后将出具数字成果接收证明。如数据量过大,无法邮件报送,须各单位自行报送至陕西文物数据中心办公室,数据报送所需存储设备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报送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91号
报送邮箱:sxwwsjzx@sxhm.com
联 系 人:张坤 029-85360122
卢轩 13679221596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