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依据《陕西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落实落细“减证便民”各项措施。完善“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秦政通”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2.推进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持续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政策出台前实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复制推广陕西自贸区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经验,深入推动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3.优化公共服务。逐步向社会开放、共享国有收藏单位的文物资源信息,让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服务社会、服务公众。推进全省博物馆高品质均衡发展,强化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提供多样化多层次产品和服务。指定专门单位开展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推进省级文化遗址公园、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培育和推介一批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支持在文物保护区域因地制宜依法适度发展服务业和休闲农业,开展与文物内涵相适应的文化旅游项目及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落实立法相关工作。按照省人大、省政府立法工作安排,配合开展《陕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制定相关工作,做好《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鼓励设区市因地制宜制定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地方文物保护法规规章体系。
5.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做好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6.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国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落实。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
四、强化执法督察
7.强化全省执法督察。加强文物督查力量,对文物资源丰富、安全形势严峻的地方进行重点督查。明确市县文物行政执法责任,推动基层落实省政府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意见以及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纠正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8.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及司法建议。加强与检察机关合作,制定《关于协作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支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接受审计监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
9.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制度,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完善政府守诺践诺机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10.深化作风建设。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委为基层减负“十条措施”,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完成局机关制度汇编。激励干部拿出更多时间抓落实、干实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1.创新社会治理。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健全完善舆情信息处理机制,加大打击文物犯罪和文物行政违法查处力度,进一步防控和处置风险。加强群众文保员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文物安全应对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深入推进文物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文物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投诉举报,依法处置各类群众来信来访,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12.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体制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完善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七、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13.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以做好“八五”普法为主线,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内容,并将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及时纳入学习计划。创新优化宣传方式,利用新媒体普法,发挥延安高等法院旧址、照金革命纪念馆等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坚持文物系统普法和社会普法并重,坚持从文物系统实际出发,注重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4.加强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国际古迹遗址日等时间节点,集中组织开展宪法、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文物普法活动,推动全社会树立文物保护法治意识,为文物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八、全面提高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5.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党组书记、局长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年至少听取2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分析解决问题,推动省文物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推进党的领导法治化,落实重要党内法规学习制度,完善局党组依法决策程序,抓住“关键少数”,强化责任担当。
16.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化宪法实施和宣传,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将法制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局办公室负责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局系统法治专题培训班,全年安排3次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提高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陕西省文物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