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有关要求,我局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另一方面推动省文物局直属系统学习全覆盖,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学习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公职人员法治素养。
(二)落实党组书记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党组书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运用法治思维保障文物事业发展。组织制定《陕西省文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专题研究法治相关事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清单制度,积极构建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清单体系,实现全省许可事项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依托陕西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秦务员)事项库,组织各处完善了文物系统省本级20余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许可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办事流程图、审批程序等要素信息进行了规范完善,基本实现了清单完整准确、指南精准易用的目标。
(二)健全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贯彻落实《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坚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决策程序,并将合法性审核制度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嵌入党组会申报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全覆盖。贯彻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省文物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发挥“陕西省律师协会文物保护专业委员会”作用,为依法决策、签署协议、制定规范性文件以及处理涉法涉诉事项提供法律支持。全年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1份,法律意见书2件,审核经济合同43份,有效地防范了法律风险。
(三)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公布2022版陕西文物基本数据,发布2022年度陕西省文物局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和网站工作年报,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发布237条,更新发布信息526条,完成依申请公开事项27件,及时答复12345省级政务服务热线4211条,公众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
三、强化文物立法与执法工作
(一)稳步推进文物立法工作。按要求向省政府、省人大报送我局拟立条例《陕西省帝陵保护条例》《陕西省长城保护条例》起草稿、立法说明等材料,做好立法预备审议项目《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及立法调研项目《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的相关准备工作,着力推动帝陵、长城等重要文物立法进程。全年参加省人大立法相关会议4次,陪同省人大领导立法调研3次,完成法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回复办理函50余件。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按要求对现行文物方面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对由我局起草的省政府及办公厅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建议,拟废止1件,保留8件。认真落实《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核,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三)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了省司法厅对我局2023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目前我局具体承办的行政执法事项主要为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各行政许可审批办理做到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全程公示。重大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决定均经过局务会决定,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与会审。2023年,由我局督查与安全处牵头举办了全省文物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照省文物局制定印发的《陕西省文物局在文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提升文物系统法治素养为重点,不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文物系统治理水平。年中办公室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完成了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
(二)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制定2023年省文物局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计划,组织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下半年向局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印发了《关于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组织局机关人员学习按时参加考试,参考人员均取得较好成绩。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日节点,开展文物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局系统内部组织开展2023年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通过讲座辅导、制作宣传展板、购买普法书籍、播放普法视频等形式,有效的提升了干部法治素养。
五、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今年,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全面依法治省,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一是学法用法力度仍需加强。局机关开展法治培训形式单一,主要是集中学习,且由于局业务头绪较多,集中学习全员参与率不高,学习效果不强,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依法行政工作创新不够。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对政府部门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有了更高要求,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法治工作力量较薄弱,法治建设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对本部门及直属单位的法治建设督促、检查、指导还需要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国家文物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将继续围绕工作大局,创新机制,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应用,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能力。
二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把关、备案、清理工作。
三是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建设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统筹谋划,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安排部署落实落细。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文物系统法治素养和依法保护文物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陕西省文物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