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要部署,将法治建设融入文物事业发展过程中,法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订《陕西省文物局直属系统全国两会精神宣讲工作方案》《省文物局党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工作安排》。举办了局直属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
(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我局“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学法计划,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持续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的学习领悟,不断增强抓好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三)推进党组书记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局党组书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运用法治思维保障文物事业发展。组织制定了《陕西省文物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并推进全系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此外,局党组书记贾强在局党组会上带头领学,在局机关和直属系统领导干部中专题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实际,主动担当作为,带头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到实处。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办公厅通知要求,依托陕西省政务服务事项中控管理平台,组织各处完善文物系统20项行政许可事项认领和实施规范编制工作,完善了相关办事指南,构建形成了承接国家、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体系。持续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的《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压减文件会议数量,截止12月中旬,面向整个文物系统发文20次,较2023年减少14%。根据“陕企通”反馈信息,督促直属单位及时支付2个承建单位工程尾款,维护了承建单位的经济利益。
(二)健全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贯彻落实《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坚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决策程序,执行合法性审核制度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全覆盖。贯彻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省文物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发挥“陕西省律师协会文物保护专业委员会”作用,为依法决策、签署协议合同、制定规范性文件以及处理涉法涉诉事项提供法律支持。全年法律顾问处理非诉法律事务41件,其中修改合同36件,书面文件审查2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件,现场咨询1次,有效地防范了法律风险。
(三)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截止12月底,政府信息公开发布228条,包含政策文件、规划信息、预算/决算、政府采购、招考录用、统计信息、建议提案、法治政府建设、政策解读等信息,并开设陕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党纪学习教育2个专题专栏,更新发布信息240余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6条,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三、推进文物立法与执法工作
(一)稳步推进文物立法工作。按要求向省政府、省人大申报2025年立法计划,报送《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陕西省帝陵保护条例》等拟立条例的立法说明、法规文本等材料。认真做好今年立法审议项目《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的相关工作。年初,与省黄帝陵文化园区管委会组成起草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在调研座谈、论证研讨的基础上,形成了《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及时报送省司法厅审查修改。年中,与省司法厅、省黄帝陵文化园区管委会一同赴榆林、延安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各部门及相有关单位、专家的意见建议,先后三次对条例进行了集中全面修改,按程序报省政府审议。9月至10月先后陪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工委赴黄陵县及外省开展实地调研,并两次集中汇总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近期,《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草案)》将经过第三次审议,颁布在即。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配合省委办公厅对文物领域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审查;梳理并报送文物领域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正负面清单;梳理我局起草或出台的涉企法规政策措施,并提出清理意见;征集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和2024年度省委文件制定项目立项建议;梳理文物领域相关政策措施;完成新建成的陕西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入库文件录入等相关工作。完成法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回复办理函50余件。
(三)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开展全省文物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及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评选推荐工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行政执法质量中期评估工作。目前,我局具体承办的行政执法事项主要为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各行政许可审批办理做到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全程公示。重大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决定均经过局务会决定,并由局法律顾问参与会审把关。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照省文物局制定印发的《陕西省文物局在文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提升文物系统法治素养为重点,不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文物系统治理水平。年中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完成了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日节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文物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局系统内部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通过讲座辅导、制作宣传展板、购买普法书籍、播放普法视频等形式,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2024年省文物局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计划,实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制度,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集中学法活动。组织领导干部旁听了“祝某诉西安市未央区农业农村局和林业水务局行政处理”行政诉讼庭审。
五、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今年,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全面依法治省,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一是学法用法力度仍需加强。局机关开展法治培训形式单一,主要是集中学习,且由于局业务头绪较多,集中学习全员参与率仍需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依法行政工作创新不够。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对政府部门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有了更高要求,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以及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法治工作力量较薄弱,法治建设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对本部门及直属单位的法治建设督促、检查、指导还需要加强。
2025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省文物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巩固拓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果,为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应用,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能力。
二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对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加强衔接、补齐短板,完善省级文物执法事项运行机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把关、备案、清理工作。
三是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建设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统筹谋划,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安排部署落实落细。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文物系统法治素养和依法保护文物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