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陕西省文物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为重点,以“七个一流”建设为工作目标,按照“规划落实、对标一流”的工作思路,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把握“两个结合”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积极做好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各项工作。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开展“四史教育”,不断深化文物保护工作利用改革力度,切实提升陕西文物领域治理能力。
2.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实施意见》,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为牵引,以国务院办公厅《“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和省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指导,对标落实《陕西省“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分领域专项规划,统筹考虑其他相关规划,聚焦重点项目重大政策,聚焦发展需求改革创新,对标创建一流目标,突出文物工作全局性、系统性、协调性、创新性和操作性,形成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3.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动作用,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组织建设,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抓好文物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
二、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持续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
4.推进文物法治建设。推动制定《陕西省长城保护条例》,开展《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陕西省汉长安城保护条例》立法调研,支持指导各地市因地制宜制定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度。深化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应用,落实文物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5.坚持规划科学引领。编制《陕西省“十四五”大遗址保护规划》,公布实施《秦咸阳城遗址保护规划》《周原遗址保护规划》,完成《秦始皇陵保护规划》修编,推进编制黄帝陵、汉阳陵、汉长安城遗址以及长陵、茂陵、泰陵等大遗址专项保护规划。
6.加强文物预防性保护。制定全省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操作规程,开展土遗址、石窟寺预防性保护试点,建立土遗址、石窟寺预防性保护操作规范。开展重要文物保护单位数据采集和三维扫描,推进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
7.规范不可移动文物管理。继续开展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区划地形测绘,精准划定一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研究制定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及城乡建设中文物保护相关规定,建立标准地块文物保护评估体系,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
8.强化考古与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出台《陕西省关于加强考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陕西省文物保护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古领队管理,规范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完善文物保护专家库,规范专家审核程序,提升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发掘质量。
9.健全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积极推进《陕西省考古工地安全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制定,印发《陕西省群众文物保护员管理办法》《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巡查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文物安全公告公示制度。
三、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提升重点工作管理新效能
10.推进重要文化标识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西安碑林博物馆改扩建工程和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改造提升项目,建成开放陕西考古博物馆,开展黄帝陵文物预防性保护、本体与周边环境保护。指导延安加快创建国家一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协助办好国家文物局、陕西省政府合作共建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特区第三次会议。
11.加大考古工作力度。围绕“考古中国”“陕西黄河文化考古专项研究”“陕西夏文化研究”等课题,继续实施石峁遗址、太平遗址等重点考古项目,持续推进秦东陵、汉霸陵等国家重大课题考古工作,逐步开展镇平堡、慈善寺等长城和石窟寺考古,出版郭家崖遗址、石泓寺石窟等考古报告。组织建设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推动国家文物局和省政府合作共建世界一流考古机构。
12.提升大遗址保护利用水平。全面提升秦始皇陵、汉阳陵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管理水平,积极实施秦雍城遗址、汉长安城遗址等保护展示工程,打造国家一流大遗址保护利用示范样板。推进王石凹煤矿工业遗产、北首岭遗址、良周遗址等省级文化遗址公园建设。开展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和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申报工作。
13.加快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公布实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陕西)建设规划》,推进榆林镇北台、红石峡和盐场堡等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实施镇靖堡至龙洲堡段长城保护修缮。编制《黄河流域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完成黄河流域文物资源调查认定,实施韩城古建筑群、桥上桥、雍城遗址等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做好下寺湾毛泽东旧居等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相关项目建设。
14.提升文物建筑保护能力。加快制定文物建筑保护行业标准、规范,推动基础研究、新技术应用及系统集成,形成文物防灾减灾理念和技术体系。推动各级政府将文物防灾减灾纳入自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
15.加强石窟寺保护工作。编制《石窟寺保护专项规划》,开展石窟寺风化、砂化、水害等病害问题科学研究,实施彬州市大佛寺、城台石窟、清凉山石窟等保护工程。完善中小石窟寺公告制度。
16.积极推进申遗工作。指导榆林市启动石峁遗址申遗文本编制,完成石峁申遗工作方案,实施石峁遗址保护展示和环境整治工程。启动秦岭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工作。
四、完善保护传承体系,开创革命文物工作新局面
17.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对标做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的收官工作。创新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机制,实施一批革命旧址保护维修、环境整治以及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
18.强化革命文物管理。开展革命文物资源调查,推动革命文物的认定、定级。推进全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公布。推进全省革命文献梳理。编制印发《陕西省革命文物日常管理工作手册》。举办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培训班。
19.提升革命文物展示水平。完善革命文物改陈布展管理机制,推进基本陈列超过五年、十年的革命纪念馆改陈布展。推出一批专题展览精品。联合录制革命文物慕课视频,举办“陕西革命文物精神价值教育培训班”,推动革命文化与思政课融合发展。
五、优化博物馆体系,实现社会文物管理服务新发展
20.优化博物馆发展格局。印发《陕西“十四五”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出台《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支持陕西历史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世界一流博物馆建设,支持延安、榆林、商洛、韩城、麟游、洋县等市县博物馆建设。推动第二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和第三批社区博物馆遴选、挂牌。
21.提升博物馆展陈水平。指导全省博物馆举办特色原创精品展览、交流展览和线上展览,指导法门寺博物馆、耀州窑博物馆等博物馆陈列提升改造。组织做好国家文物局全国博物馆“十大”精品陈列评选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览推介遴选上报工作。
22.规范馆藏和社会文物管理。制定文物库房建设、馆藏文物鉴定等标准规范,推进全省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加大未定级国有馆藏文物鉴定定级和民间文物公益性鉴定力度。
23.增强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常态化开展中华优秀文化“六进入”工作。建立馆校合作长效机制。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完善“互联网+文物教育”平台。鼓励博物馆与企业深化合作文创开发。
六、加强监管和督察力度,切实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24.加强田野文物安全管理。启动文物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开展电磁地下周界防护技术研究,开展人体生物感应报警、相控阵雷达、无人机巡查等技术应用试点。组织第二届“陕西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评选活动。
25.加大行政执法督察力度。继续推进全省文物法人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督察督办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开展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10周年系列活动。举办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开展文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26.夯实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推动《陕西省博物馆与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则(试行)》落实。做好安全生产火灾隐患整治暨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收官工作,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设施风险评估,制定隐患整改及消防设施建设规划。
七、深化文物交流合作,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27.打造一流对外交流合作高地。推进“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国际平台建设,统筹丝绸之路境外考古。积极参与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重点推进缅甸蒲甘他冰瑜寺文物修复。深化推进中美、中德、中英数字教育、博物馆教育等方面合作。举办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文物展览,推进赴西班牙、泰国、乌克兰等展览。
28.深化港澳台文化遗产交流合作。与台湾开展《西安碑林海峡两岸临书展》《唐代壁画文化展》交流展览,承办“第七届台湾教师中华文化研习营”,举办“陕台文博专业人员交流研习班”,推动碑林“对台交流基地”挂牌。配合做好香港“陕西节”唐代文物展。
八、推动文物科技创新,强化文物工作支撑保障
29. 加强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研基地和科技联盟平台优势,实施科研课题项目、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指导省内文博单位与科研院所合作,筹建考古现场保护重点实验室、文物预防性保护研究中心,加强文物保护标准化建设,创建国家一流文物保护平台。联合省社科联实施重大社科课题,积极承担文物保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订工作。
30.壮大文物保护和考古机构力量。修订完善省局机关“三定”方案,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等方面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协调推进局直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和机构编制优化调整工作。配合制定文物大市文物行政管理机构编制标准,加强市县文物保护和考古机构编制力量。
31.加强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陕西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突出加强考古研究、科技保护、专业管理等人才培养和引进,组织开展“秦星青年文博论坛”,实施“秦鼎计划”,启动陕西文物智库建设,构建一流梯次结构合理科研管理团队。推进文物修复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落实落地。
32. 提升政务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全省文物保护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推进局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推动政务大数据信息整合共享,做好文物行业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33.做好文物宣传信息工作。实施陕西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 组织通讯员文物宣传培训,做好“三个文化”宣传工作。建立健全新闻媒体互动机制和重大动态信息上报机制,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运营和舆情监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