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陕西省文物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13457”年度工作线路图(围绕一条主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紧扣三项任务:筹办2024年“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组织陕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推进重点博物馆改扩建工程;用好四个平台: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全省文物资源保护管理一体化平台;建强五支队伍:文物考古、科技保护、传播利用、专业技能、综合管理队伍;创建七个一流:世界一流博物馆、世界一流考古机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国家一流示范区、文物科技保护一流国家平台、大遗址保护一流示范样板、对外交流合作一流高地、梯次结构科学合理的一流保护管理团队),勇担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全面提升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以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干实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闭环落实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等制度,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
2.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的核心内容,严格落实“一学一报”、旁听督导等制度,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具体举措。
3.提升党组织建设质量。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省直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着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做好统战和群团工作。
4.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不断深化“清廉陕西”建设,严格落实巡察工作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制度,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坚持保护第一,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水平
5.加强文物安全法制建设。转变安全理念,坚持关口前移,积极推进帝陵等重要文物保护立法,配合完善城乡建设中文物保护相关规定。扎实推进全省文物系统平安建设,不断从制度、机制等方面完善规范全省文物安全工作,持续推进文博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全面落实,进一步夯实文物安全责任。
6.统筹推进规划落实。加快推进黄帝陵、秦始皇帝陵、西安碑林保护规划申报审批,持续推进汉阳陵、桥陵、景陵、秦东陵等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完成黄河流域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石窟寺保护专项规划编制,修改完善大佛寺石窟、刘家洼遗址保护规划并报省政府公布实施。
7.全面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印发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普查机构,启动以县域为基本单位的实地调查,加强宣传动员、人员培训和经费管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各类文物资源专项调查,为建立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库提供准确、科学的信息。
8.加强文物资源管理。建好用好全省文物资源保护管理一体化平台,适时开展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准备工作,配合开展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推荐工作,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管理,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砖石质古塔结构稳定性评估技术与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加强砖石质古塔保护。
9.加强预防性保护。积极申报第二批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试点,开展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预防性保护项目,全面做好古建筑、砖石建筑的监测评估和保养维护工作。开展土遗址、石窟寺预防性保护试点,完善土遗址、石窟寺预防性保护操作规范。继续实施重要文物保护单位数据采集和三维扫描,推进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
10.抓实文物“四有”基础工作。加快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的补充整理完善工作,继续开展陕西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区划地形测绘,推动不可移动文物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中文物保护用地调整和标准地块文物保护评估体系建设。
11.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管理。严格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健全完善文物保护专家库,规范专家审核程序,完善开工报告制度,强化工程台账管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推进石峁遗址三处重要遗址、西安城墙、钟楼、西安碑林古建筑群、西岳庙棂星门、米脂常氏庄园等保护维修工程。
12.做好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先考古、后出让”的考古制度,配合重点建设项目做好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保护工作,主动对接做好延榆高铁、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引汉济渭、电力、能源等全省重大项目建设工程的文物保护,提升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
13.实施遗址公园保护展示工程。推进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和馆陵连接道路建设,完成二三号坑展厅周边景观提升项目;加快汉阳陵东部陪葬墓园遗址保护展示和乾陵司马道西侧边坡防护等工程实施;推进北首岭遗址等省级文化遗址公园建设,逐步形成较为完整、多层次的遗址展示体系。
14.加快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榆林镇北台长城文旅融合区、红石峡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项目(一期工程)、定边盐场堡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加快推进镇靖堡至龙洲堡段长城保护修缮及风景道建设。支持长征文化公园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探索建立陕西黄河文化标识体系,编写陕西黄河文化遗产图录,实施黄河流域文物保护利用工程。
15.建设“大汉紫道”等主题游径。组织编制文物主题游径专项规划,进一步做好阐释展示工作。有序实施文物保护、环境整治、基础设置提升等工程项目,依托主题游径开展研学、展演、比赛等多种活动,丰富居民生活,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16.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开展彬县大佛寺石窟水害治理前期勘察研究,完善《陕北中小石窟示范性保护方案》,开展石窟寺风化、砂化、水害等病害问题课题研究。强化石窟寺数字化保护,实施延安市重点石窟数字化保护和红石峡摩崖石刻数字保护项目。
17.加强世界文化遗产管理。持续做好“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保护管理。积极推进石峁遗址申遗,加快管理规划及移民搬迁、环境整治等专项规划编制,实施保护展示、环境整治等工程,指导地方政府按照世界文化遗产标准要求抓紧做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准备工作。
18.做好秦蜀古道保护利用工作。举办秦蜀古道北栈(陕西、甘肃)考古调查工作培训班,开展秦蜀古道资源调查和考古研究,进一步摸清秦蜀古道资源家底,加强秦蜀古道的价值阐释,实施蜀道保护展示工程,推进秦蜀古道沿线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19.积极推动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工作。指导西安市人民政府全面落实《国家文物局陕西省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协议》,完成汉长安城保护规划修编和报批工作,推进明光宫、礼制建筑区等考古发掘,实施文物保护、环境整治等项目,努力推动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迈入实质性发展阶段。
20.提高革命文物管护水平。组织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革命文物征集与认定工作,推进公布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推动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及数字化保护。实施抗战革命文物专项保护工程。持续做好“互联网+革命文物教育平台”“陕西革命文物展示平台”运维。
21.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公布陕甘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专项规划,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省际协作,推广陕西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经验,支持陕甘、陕甘宁、川陕、长征四个片区革命文物连片保护和整体展示项目,以片区为抓手提升低级别革命文物保护水平。
22.提升文物管护能力水平。指导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文物行政执法机构和文博单位加强从业人员、群众文保员、专兼职消防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文物安全防护工程管理,推动相控阵雷达、无人机等新技术新装备在田野文物安全防护中的应用。
23.加强文物安全联合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与消防救援、宗教、文旅等部门联合督查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推进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继续开展“鹰”系列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三、深化研究阐释,推进文物科技创新
24.创建世界一流考古机构。积极落实《国家文物局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创建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协议》,完善学术研究体系,创新田野工作模式,推进国家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陕西省泾渭基地考古标本库房”建设,建成“秦东陵发掘、保护和展示平台”。
25.做好考古和阐释工作。围绕“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等研究课题,实施石峁遗址、太平遗址、秦东陵、寨沟等重点考古项目。出版杨官寨考古报告,加快石峁、刘家洼、汉霸陵等考古报告定稿,加大考古成果阐释利用。
26.加强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出台我省《关于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的实施方案》,指导省内文博单位与科研院所加强沟通合作,继续推进省科技厅“两链融合”项目。联合省社科继续开展“陕西省文物保护利用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组织完成2024年度国家、行业、省级等各层级标准制修定申报工作。举办陕西文物科技保护专项培训。
四、推动活化利用,有效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27.合理布局博物馆体系。支持西安、宝鸡、延安等博物馆城建设,推动长城、秦岭等重点博物馆建成开放,加快榆林、延安、扶风、西乡等市县级博物馆建设,指导工业遗产、中医药文化等专题博物馆建设。
28.全面提升博物馆综合实力。对标“世界一流博物馆”建设,不断提升西安碑林博物馆、陕西历史博物馆秦汉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等重点国家一级博物馆的硬件设施、周边环境和服务水平,不断发挥其示范标杆作用。以“卓越博物馆”创建为目标,不断发挥咸阳博物院、宝鸡青铜器博物院、耀州窑博物馆、北首岭博物馆等市级博物馆的辐射带动作用。做好国家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遴选第二批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开展“大馆带小馆 文化进万家”帮扶活动,举办全省博物馆讲解员、文物鉴定等培训班。
29.不断夯实博物馆基础工作。持续开展博物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指导各市规范开展馆藏文物的鉴定、定级、管理、修复工作,举办全省壁画保护修复培训班。开展全省文物标准化库房评选工作。加大全省馆藏文物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力度,分步打造市级馆藏文物数据中心。开展全省濒危文物普查工作,持续推进全省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工作。
30.不断提升陈列展览水平。指导各博物馆举办“吉金·中国”等特色原创展览,组织开展全国博物馆“十大”精品陈列、2024年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遴选上报工作。开展第二届全省博物馆优秀陈列展览评选工作。
31.优化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举办2024年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系列活动。与团委、妇联等合作开展文化遗产“六进入”活动。强化馆—校—家教育资源合作,办好陕西文物数字文创大赛,组织参加全国博物馆讲解大赛。参加丝绸之路博览会等活动,扩大文创产品开发示范单位范围。
32.加强革命文物内涵挖掘和文化传承。围绕建国75周年、“四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主题,推出一批主题陈列展览、巡回展及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共中央转战陕北”“川陕红色交通线”“红色青年奔赴延安”等革命文物主题游径及长征历史步道建设。推进西北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建设,举办陕西省革命文物融入高校思政教育培训班和全省革命场馆负责人培训班,指导开展“陕西高校革命文化传承联盟”等馆校实践活动。
33.稳步提升社会文物管理水平。持续开展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服务,新增榆林、安康、宝鸡三市咨询服务点。举办全省社会文物管理培训班、公益鉴定大讲堂。持续做好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审核和标的审核备案工作。
五、加强交流合作,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34.发挥外展文化传播优势。提升陕西省文物交流中心业务能力,引进日本“西安碑林第二十九届国际临书展”、亚美尼亚“18世纪文化瑰宝展(暂定名)”,继续做好赴西班牙“中国秦汉文明的遗产”展览、赴日本纪念空海诞辰1250周年特别展和赴匈牙利等展览,推动赴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展览。
35.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内容。高质量共建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做好赴哈萨克斯坦、吉尔斯基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考古工作。积极参与国家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重点推进援助缅甸蒲甘他冰瑜寺文物修复项目。持续推进中法公输堂、茂陵石刻、中英“骏”工程、中美数字教育等合作项目。
36.推进港澳台交流长效合作。举办赴台第二届西安碑林两岸临书展、赴台“大秦雄风--兵马俑与秦文化”3D打印特展、赴港澳台“盛世壁藏——唐代壁画文化”特展和中华历史研习营等活动。
六、夯实基础工作,提升支撑服务保障水平
37.持续推进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实施文物人才培养“秦鼎计划”,持续加强“五支队伍”能力培养。加大人才招聘引进力度。组织举办各类文博业务培训班。深化与高校的合作,持续探索协同育人机制。推动陕西文物全科人才公费定向培养工作。
38.加强机构建设和干部人事管理。配合修订《陕西省文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加强直属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推进文博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岗位设置、薪酬管理、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39.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关于落实《财政支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工作指南,加强直属单位预算绩效工作监督管理,开展专项资金项目财务验收和文物保护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做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40.提升文物宣传影响力。充分发挥“文物陕西”融媒体矩阵作用,持续加强与各大媒体合作,积极配合做好5·18国际博物馆日等重大活动宣传报道,启动“寻古陕西——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之旅”等大型融媒体宣传活动。开展第四届寻找“陕西最美文物守护人”推介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