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8-23900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8〕2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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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8-07-25 |
名 称: |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答复 |
类 别: B
签发人:周魁英
梁晚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国家文物局、陕西省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的建议》(第158号)已由省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经我局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汉长安城遗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市区西北郊,作为西汉王朝的都城延续了204年,先后被新莽、东汉、西晋、前赵、前秦、后秦、西魏、北周、隋初沿用作为建都之地,是我国迄今为止现存规模最大,保存较为完整、遗迹丰富的统一王朝都城遗址。1961年被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作为丝绸之路起点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长期以来,陕西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汉长安城遗址的保护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建国60多年来,当地政府始终没有在遗址范围内规划安排大型建设工程和城市建设工程,确保了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近年来,中、省累计投入经费4亿多元用于遗址考古发掘、规划编制、遗址保护、展示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等工作,有效改善了汉长城遗址保护现状。自“十一五”国家设立大遗址保护专项以来,汉长安城遗址历次均被列入大遗址保护项目库。
我省高度重视汉长安城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一是成立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特区。2012年,陕西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签署了合作共建框架协议,成立了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特区领导小组,组织西安市政府设立了“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管委会”。为进一步推动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经我局多方努力,促成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先后两次召开合作共建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工作会议,确定了合作共建工作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就大遗址的保护与管理方面做出了新的尝试。二是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工程和遗址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了未央宫前殿遗址、桂宫、霸城门、汉长安城长乐宫4、5、6号遗址和城墙东南角遗址等61处遗址本体的保护展示工程,6.1平方公里的未央宫遗址保护展示区于2013年10月建成开放,社会反响较好。西安市政府组织未央区政府和汉城特区管委会,对占压未央宫遗址的部分村庄和居民进行了拆迁安置,实现了文化遗产保护与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双赢”。三是完成文物保护规划和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技术方案的编制。我局指导专业单位编制完成了《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09——2025)》,并于2009年取得国家文物局批复(文物保函〔2009〕41号),2010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上报文物保护展示方案、标识系统方案、监测方案、专题陈列方案、环境整治工程方案等20余项,为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的依据。2014年,未央宫遗址作为“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四是加快推进汉长安城遗址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工作。2017年4月,国家文物局开展第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申报工作,我局积极指导帮助当地相关单位编写立项申报书、项目建设计划书、考古工作计划、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等资料,及时上报国家文物局,目前,汉长安城未央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
由于汉长城遗址分布范围广,且紧邻城市发展核心区,遗址保存现状复杂,整体保护管理难度大。协调处理好文物保护与民生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需要国家和地方形成合力,统筹考虑遗址保护利用、生态保护、城市建设和区域发展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汉长安城未央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为汉长安城遗址区纳入国家公园体制建设范围创造良好的条件。按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及运行管理指南(试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细则(试行)》指导地方政府规范进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组织专业机构持续推进汉长安城遗址的考古和研究工作,科学阐释遗址价值,扎实推动汉长安城遗址各项保护展示工程,统筹考虑遗址保护展示问题,进一步明确公园定位、展示主题、建设项目内容和建设分期等。促进遗址考古和保护与地方经济建设、民生改善、旅游发展相协调,为汉长安城遗址区纳入国家公园体制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2、大遗址保护的体制问题需省政府与国家文物局共同研究,我局将积极做好有关基础工作。进一步推进合作共建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工作第三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指导汉长安城整体保护展示和活化利用,创建文化遗产综合保护利用的新体系和新模式,实现遗址保护利用与民生发展的有机融合,推进土地利用、资金短缺、环境保护、融资政策等问题的解决,持续创新大遗址保护管理的模式。
3、积极推进《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近年来,西安城市发展迅速,汉长安城遗址考古工作不断深入,遗址周边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原有保护规划亟需调整和补充。我们将指导帮助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客观评估现有规划执行效果和存在问题,充分考虑汉长安城遗址整体保护的需求和考古新发现成果,科学划定遗址保护区划,细化建设控制地带分类,确保汉长安城遗址及其环境风貌的安全,为汉长安城遗址所在区域的村庄发展、人口调控、建设项目审批等提供依据。
4、继续加大汉长安城遗址文物保护项目的支持力度。我局已将汉长安城遗址的保护工作纳入了国家文物局《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我局将积极指导西安市做好遗址本体保护、环境整治工程、展示工程等项目的专业技术方案,科学编制预算,并按程序报批,为经费申请的做好准备。
陕西省文物局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