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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74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07-25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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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18-23915 发文字号: 陕文物函〔2018〕239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18-07-25
名    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74号建议的答复

类  别: B

签发人:周魁英

封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石峁遗址保护的建议》(第274号)已由省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经我局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石峁遗址的基本情况

石峁遗址位于陕西省神木县高家堡镇,是一处龙山时期至夏代早期的超大型石筑城址,总面积超过408万平方米。石峁遗址由“皇城台”、“内城”、“外城”三部分组成,密集分布着大量的宫殿建筑、房址、墓葬、祭坛、手工业作坊等龙山文化晚期至夏代早期的遗迹。石峁遗址系迄今所见国内形制完备、结构清晰、保存良好的史前与文明社会早期的最大城址,为距今四千多年前中国北方文化圈的核心区,它的发现为研究中国文明起源形成的多元性和发展过程提供了全新的研究资料,对进一步理解“古文化、古城、古国”框架下的中国早期文明格局具有重要意义。2006年,石峁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 年荣获“全国考古十大新发现”及“世界重要考古发现”称号。2016年,国家文物局颁布《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石峁遗址被列为150处重点保护的大遗址之一。

二、石峁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

多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石峁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一是推进石峁遗址立法工作。自2015年起,榆林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石峁遗址保护管理的通告》《关于切实加强石峁遗址保护的决定》。我局积极协调省人大、省法制办赴省内、省外就石峁遗址立法保护开展调研,并于2016年协助完成《陕西省石峁遗址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经过多轮修改完善,2017年7月27日,《陕西省石峁遗址保护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石峁遗址立法保护取得实质性突破。二是积极开展考古工作。近年来,省考古院先后对皇城台、外城东门址、附属设施和部分墓葬群进行了发掘,出土了出土陶鹰、口弦琴、骨器、玉器、麻布等一大批龙山晚期至夏时期的重要遗物。石峁遗址考古先后荣获“2012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世界重大田野考古发现”、“中国六大考古新发现”等奖项,为研究中华文明起源及早期格局、聚落形态演变等提供了全新的研究资料。三是全面推进规划编制。我局指导专业单位编制完成了《石峁遗址保护规划(2014-2030)》,并于2015年取得国家文物局批复(文物保函〔2015〕2718号)。2016年,陕西省政府正式公布该规划。除保护规划外,我局还组织编制完成了《石峁遗址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石峁遗址保护管理规划》。通过这些规划的编制,明确了石峁遗址的文物构成、遗存范围、管理要求和近期工作重点,为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四是实施相关文物保护展示工程。外城东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立项。完成了《石峁遗址外城东南墙体及皇城台南侧边坡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石峁遗址外城东门遗址应急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并已得到国家文物局的批复。实施了皇城台南侧台顶排水及边坡抢险加固工程,外东门和皇城台考古工作大棚建设已经启动。五是推进石峁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申报。2017年4月,国家文物局开展第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申报工作,我局积极指导帮助当地相关单位编写立项申报书、项目建设计划书、考古工作计划、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等资料,及时上报国家文物局,目前,石峁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立项。

三、关于石峁遗址保护利用的建议

1、石峁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已经作为“考古中国重大研究工程”被列入《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同时也作为重点实施项目列入了《陕西省文物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我局积极支持石峁遗址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将进一步帮助、指导当地文物部门做好石峁遗址的考古发掘、本体保护、环境整治工作,编写科学规范的本体保护、展示利用等工程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切实加大石峁遗址的保护力度,提高展示利用的水平,推进文物的合理适度利用。

2、我局积极支持石峁遗址申遗工作。为了全面提升我省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水平,我局编制了《陕西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规划》,石峁遗址作为我省重要的文化资源已经被列入,目前,该规划已经省政府公布施行。我局也将指导当地政府,委托专业机构进一步提炼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包括申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适用标准、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地保护管理体系等,由神木市政府报我局审核并经省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文物局,力争尽早将石峁遗址列入《中国世界遗产预备名单》,实质性推动申遗工作。

3、石峁遗址考古工作是我省主动性考古发掘工作中的重点,我局已经指导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完成2018年石峁遗址考古工作计划,并向国家文物局申报主动性考古发掘执照,已得到国家文物局批复(考执字【2018】第235号)。

4、我局积极支持石峁遗址的科技保护工作,将组织、协调相关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发挥人才和技术装备优势,在石峁遗址的考古发掘、科技保护、展示利用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形成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指导当地文物部门进一步提高科研课题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通过科学研究不断提升石峁遗址考古、保护、展示等方面的技术水平,为石峁遗址的保护和展示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陕西省文物局         

201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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