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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213号提案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2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07-25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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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18-23973 发文字号: 陕文物函〔2018〕220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18-07-25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213号提案的答复

类  别: B

签发人: 周魁英

黄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文物弘扬传统文化的作用,切实加强西楼观文物保护及开发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楼观台基本情况

楼观位于秦岭北麓中部周至县楼观镇,是中国重要道教圣地,常称楼观台。楼观台依地势和地理位置分为东楼观和西楼观两部分。东楼观现有遗存主要为明清祭祀老子的庙宇,有包括说经台(即老子祠)在内的三进院落组成的古建筑群,1956年公布为第一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墓位于西楼观,1957年公布为第二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二、已开展的保护管理工作

西楼观内老子墓、吾老洞等古迹建筑,皆位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老子墓的保护范围内,其保护范围已在1992年由陕西省政府公布。同时,我局安排专项资金在老子墓范围内配备了消防、防雷设施且运行正常,能够满足日常安全监测、管理的需求。老子墓作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我局于1988年组织对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文物点进行了普查,建立了初步文物保护档案,于1995年统一制作树立了保护标志碑。1998年再次进行全面文物普查,建立了完善翔实的文物保护管理档案,形成了科学翔实的楼观台文物历史资料。1999年,为确保文物安全,我局组织地方文物部门对老子墓进行了修葺,并修建了围墙加强保护管理。

另外,为加强西楼观的保护工作,在我局统一安排下,西安市局委托专业单位编制的《老子墓保护管理规划》已于2017年6月公布。规划对老子墓的本体保护、环境整治、安全防护、管理机构及人员、展示利用和考古研究等工作做出了详细规划。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同意您提出的加强西楼观文物保护及开发的建议。鉴于楼观台目前由宗教部门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应当由使用单位,即宗教部门负责楼观台文物的保养、修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指导西楼观的文物保护工作。一是积极指导地方宗教、文物部门,加强对西楼观文物遗存的现状勘察,按照文物保护工程基本原则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程序,科学有序实施文物保护工程,确保文物的安全。二是指导地方政府启动楼观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以规划为引领,不断提高楼观台保护利用水平。三是建议由地方政府积极协调宗教、文物、文化、旅游等部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对楼观台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


陕西省文物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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