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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复函

对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18-09-2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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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18-24024 发文字号: 陕文物函〔2018〕315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18-09-27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复函

中国致公党陕西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挖掘保护特色村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贵委对我省文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该提案主要涉及特色村寨的旅游开发问题,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主管部门是住建部门,文物部门的职责是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中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工作。现就涉及我局工作内容答复如下:

一、我省传统村落基本情况

我省传统村寨资源众多,陕南、陕北、关中地区地域特色鲜明,传统村落风貌呈现出典型性和多样性,陕北的窑洞、关中的地窑与四合院、陕南的石板房与徽派建筑等已经成为体现不同区域特色的文化元素。

2012年以来,按照国家住建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建村〔2012〕58号),我局会同省住建厅、财政厅、文化厅组织开展了全省传统村落调查,并推荐申报中国传统村落。目前,我省已经有中国传统村落71处。2015年以来,我局会同省住建厅、文化厅、财政厅等单位联合开展了省级传统村落认定公布工作。截至目前,我省共有省级传统村落323处,其中第一批171处,第二批152处。经调查,在第一批171处省级传统村落中,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三普文物点210处。目前,正在开展第二批152处省级传统村落中文物资源调查工作。

二、我省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工作情况

多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传统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一是科学规划,为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工作奠定基础。2015年,我局组织实施了《陕西省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评估和勘察,提出传统村落保护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目前,规划文本编制工作已经完成。为了做好城镇化进程中特别是传统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工作,2017年6月,包括传统村落中的72处文物保护单位在内的全省1086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公布实施。同时,我局积极指导地方政府组织编制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已经完成传统村落中秦咸阳城遗址、昭陵、梁带村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并经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

二是保护为主,积极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多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分布在传统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先后实施文物保护工程70余项,累计投入资金超1亿元做好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工作。为切实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我局优先考虑传统村落中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保护、环境整治、陈列展示、安消防等项目,并积极组织编制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立项报告、制定保护维修方案、加快审批程序、实施保护工程,有力地促进了传统村落的保护。

三是突出重点,全面带动传统村落保护。为了全面提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水平,2013年底我局成功推荐韩城党家村列入国家文物局全国6个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试点。我局组织韩城市政府编制《党家村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总体方案》,将123户民居和18处公共设施纳入文物保护工程范围;指导当地文物部门编制了民居保护维修方案,并全面实施。在2016年和今年国家文物局组织的两次传统村落保护专项检查中,党家村民居院落维修工程均获得检查组专家一致认可。

四是创新思路,助推传统村落保护。在文化旅游名镇镇安县云盖寺镇老街保护过程中,除文物保护单位项目申请专项补助资金外,针对私人所有的历史建筑的保护维修,我局指导当地文物部门邀请专业资质单位统一编制方案、统一施工,在经费筹集方面实行了“三个一点”(个人拿一点、地方出一点、上级补一点)的方法,创新性的解决了私人所有历史建筑的保护经费问题,调动了群众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的积极性,这种做法已经在我省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及传统古村落保护中进行推广。

五是加强利用,助力扶贫攻坚。2012年3月,我局正式授牌凤堰古梯田建设“陕西汉阴凤堰古梯田移民生态博物馆”,提出打造保护和展示原生态生产生活方式的开放式生态博物馆。多年来,在我局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实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建设文化景区、发展乡村旅游,帮助当地老百姓脱贫致富。2016年9月21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凤堰梯田的有机稻熟了”一文,这标志着由我局针对陕西气候、地理、历史、人文和自然等资源条件差异性推动文物扶贫工作的理念与做法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同年,我局邀请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专家召开了文物扶贫工作座谈会,结合专家意见,我局组织编制了《陕西省文物扶贫专项规划》。

三、我局将继续做好古村落的保护工作

多年来,我局主动加强与住建部门的配合,依法做好名城、名镇、名村以及传统村落中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公布的文物点的保护利用工作。

根据贵委关于挖掘保护特色村寨的建议,我局将坚持“保护文物、传承文明、发展文化”的理念,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针对已被公布为中国传统村落或省级传统村落的村、寨,指导当地政府编制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制定科学有效的保护措施,充分挖掘传统村落的独特价值,合理规划定位传统村落的功能和业态,在满足原住民生产生活的条件下,发挥文物文化资源优势,助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二是继续指导传统村落所在地政府,在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改善的同时,继续做好传统村落中文物点的保护利用工作,加强历史建筑、村落肌理和传统环境风貌的整体性保护,最大化地保留传统村落的历史信息和原始风貌。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及保护工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公布更多批次的传统村落,将更多传统古村落纳入法律保护范畴,依法开展保护利用工作,为建设美丽乡村、文化乡村奠定基础,传承、发扬优秀传统文化。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省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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