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19-24077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19〕2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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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05-21 |
名 称: | 对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二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复函 |
类 别: B
签发人: 周魁英
中国致公党陕西省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西安文化遗址保护 助推文化旅游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对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注,现就涉及我局内容答复如下:
西安是中国历史上的“十三朝古都”,自公元前十一世纪,西周建都丰镐起,已有3100年的城市发展史,与开罗、雅典、罗马并称为世界“四大历史古都”。西安遗址众多,面积大、等级高,其中以周、秦、汉、唐时期的都城、宫殿和帝王陵寝等大遗址最具有代表性。西安大遗址区域与城市建成区严重叠压,主城区480多平方公里中,大遗址区域就占到200多平方公里。西安大遗址保护与城市发展息息相关,如何实现大遗址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和谐双赢,是一个难以回避、必须解决的问题。一直以来,我局非常关注和重视西安市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重点在遗址规划、遗址公园建设、遗址保护利用等方面开展工作。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认真研究,拟在以下几方面继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
一是做好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西安地区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4处。其中,大明宫遗址、秦始皇陵、汉长安城遗址、杜陵、西安城墙、阿房宫遗址、姜寨遗址等七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经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并经省政府公布,这些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为西安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多规合一”工作的推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为了加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全省1046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并公布施行,包含了西安市5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6处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动西安市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的编制工作,继续推动汉长城遗址保护规划修编工作,积极开展杨官寨遗址、沣镐遗址、半坡遗址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以及第二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管理规划的编制工作,使遗址保护和城市建设有章可循。
二是推动遗址公园建设。我局一直重视城市化过程中大遗址保护工作,形成了多种形式的大遗址保护实践模式。在此基础上,我局积极采用遗址公园模式,对遗址进行保护。目前,西安市范围内的汉长安城遗址、秦咸阳城遗址等两处遗址公园被国家文物局批准立项;汉阳陵遗址公园、秦始皇陵遗址公园、大明宫遗址公园、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建成并开放。通过遗址公园的模式,解决了遗址与环境相共生的问题,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环境,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和激发了群众保护文化遗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汉长安城遗址公园建设过程中,我省开创了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新模式,利用中省共建机制,将汉长安城大遗址列入国家文物局“十二五”期间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在政策和资金上对汉长安城遗址公园建设加大支持力度。同时,我省也开展了省级遗址公园建设工作,在更大范围内推广遗址公园保护模式。西安市范围内的杜陵、顺陵、华清宫遗址、西安城墙、大华纱厂旧址被列入首批省级文化遗址公园名单中,各点展示利用规划正在编制或报批过程中。今后,我局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继续开展遗址公园建设工作,推动大遗址保护利用模式的探索,同时加强遗址宣传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提高群众对遗产的认识和理解。
三是推进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工作。2017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旅游局、文物局等八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17〕245号)。西安市共有12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项目纳入“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项目库,其中重点项目6个,包括秦咸阳城遗址、汉代帝陵(除杜陵、茂陵、汉阳陵外),汉阳陵、秦始皇帝陵、汉长安城遗址、杜陵遗址;一般项目6个,包括明秦王墓、西安碑林、阿房宫前殿遗址、栎阳城、杨官寨、建章宫遗址。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动各点完成方案的编制并按程序报批,申请资费支持以提升各点遗产保护与展示工作。
四是加快推动“三馆”提升改造项目。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两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改善西安碑林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陕西历史博物馆展陈条件,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日益增长的需求,2018年,我省启动了西安碑林博物馆、陕西历史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秦兵马俑博物馆)改扩建和改造提升项目。我局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与三馆办、西安市政府等部门积极配合,用好独特文化资源,全力推动几个博物馆建设提升改造项目尽快实施见效,并以此带动全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迈上新台阶。
今后,我们将积极落实两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推动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从文物本体保护、“四有”工作落实、展示提升、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宣传等方面制定了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重点,并逐步组织实施;推动西安市继续开展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继续探索城市化过程中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模式,努力开创文物保护与利用相互促进,文化与经济相互提升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注意与相关部门衔接,将遗址保护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在规划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时,做到有规可循,依法保护,合理开发,实现共赢。
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西安市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会继往开来,再上一个新台阶。
最后,衷心地感谢对我省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