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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19-07-18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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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19-24104 发文字号: 陕文物函〔2019〕294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19-07-18
名    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复函

类  别: B

签发人:周魁英

陈刚代表:

您在省人大十三届第二次会议上的《关于将秦汉新城列入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建议》,省政府已交我局办理。经我局调查研究,并结合西安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意见后,现答复如下:

一、文物概况

秦汉新城是西咸新区五大功能组团的核心区域。总规划面积302平方公里,其中遗址保护区104平方公里,辖区分布着大量的周秦汉唐遗址,国家重点保护的秦咸阳城遗址、西汉帝陵等大遗址达12处,是西咸新区中面积最大,历史文物尤为集中的新城,被功能定位为“秦汉历史文化集中彰显区”,是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核心区域。

二、基础工作

近年来,我局组织考古机构对秦咸阳城遗址、西汉帝陵等开展了大规模考古工作,搞清了西汉帝陵基本布局和范围结构,推动了秦咸阳城边界和整体都城格局的研究工作。在考古工作的基础上,我局指导地方政府编制了《秦咸阳城遗址专项展示利用规划》、《五陵原片区展示专项规划》、《唐兴宁陵保护规划》、《长陵、渭陵、安陵邑保护展示工程方案》等保护展示规划和方案,为文物统筹保护提供了方向。针对自然因素对文物的影响,我局支持地方文物部门开展了汉阳陵帝陵丛葬坑保护展示工程、平陵保护展示及防护工程、义陵封土保护修缮工程等文物保护展示和环境整治工作,确保了遗址安全。为提升秦汉新城文物保护工作水平,改善整体环境风貌,我局支持秦汉新城开展了汉长陵博物馆、汉延陵数字博物馆建设工作,实施了长陵、安陵、义陵、渭陵等西汉帝陵绿色廊道和秦咸阳城遗址公园建设工作,这些工作为秦汉新城文物保护示范区的申报和建设准备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回复意见

对于您提出的具体建议,回复如下:

(一)2018年底,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目前,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局针对本省实际开展了相关调研,并正在草拟我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在相关意见中,按照国家统一政策措施要求,并为进一步健全我省文物保护工作机制,我们已将“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要求列入其中,但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相关具体政策。

下一步,待国家相关部门出台“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相关申报条件、程序等指导性文件后,我局将按照要求,积极推动秦汉新城纳入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相关工作,并督促地方政府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开展秦汉新城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相关文物保护利用方案编制工作,按程序审核后实施。

(二)按照中办、国办意见,我省将进一步落实落细社会参与的相关改革举措和配套政策,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利用的方式和管理模式,鼓励支持各级政府积极借鉴我省以往经验和外省成功案例,对秦汉新城等新城的文物合理利用进行差别化探索与实践,释放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新潜力新动能。

(三)积极支持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我局将会同西安市政府,依托各类文物资源分布和规模特点,结合新城发展情况,完成《秦汉新城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对秦汉新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和安排部署,与新城产业发展、土地利用、城市建设等规划进行对接整合,使新城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有章可循。

(四)大力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在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下,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力度;我局将指导考古单位按照科研要求,深入开展秦汉新城重要遗址文化内涵的考古研究,为科学合理保护展示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做好新城文物保护展示工作,加快推进秦咸阳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申报和西汉长陵、渭陵、安陵等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进一步加快汉长陵博物馆、汉延陵数字博物馆等保护展示类博物馆建设,依靠丰富文物资源策划一批文化创意项目,使秦汉新城的文物资源优势真正转化为发展优势,全面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最后,衷心的感谢您对我省文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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