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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9号建议的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9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20-04-3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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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0-24153 发文字号: 陕文物函〔2020〕164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0-04-30
名    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9号建议的复函

类  别: B

签发人:周魁英

李亚代表:

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69号《关于加大银沟遗址保护、研究和开发力度的建议》由省政府交我局办理,经调查研究,现就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答复如下:

银沟遗址位于渭南市富平县城区二环内东北角旧县村与华朱村,是唐代至元代富平县城所在。

我局高度重视银沟遗址的保护工作。一是积极开展考古工作,深入挖掘遗址内涵。二是合作开展科技保护,指导浙江大学和陕西省文物勘探有限公司合作,采用科技考古手段对银沟遗址的遗存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三是将银沟遗址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是夯实基础工作,完成栽桩亮界,完备四有档案,编制银沟遗址保护管理规划。

关于建议中涉及的具体内容,我局意见如下:

一、关于“设立保护研究机构”

长期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考古调查、发掘和研究工作。每年都制定考古发掘和研究专项计划,确定重点工作项目,安排专项经费,鼓励和支持考古发掘研究专业机构设立银沟遗址考古工作站。

人员编制、组织机构等方面属于地方政府的职权职责范围,目前唐元陵文物管理所负责银沟遗址管理工作,我局也将积极支持相关市、县设立专门的银沟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建议相关部门予以重视。

二、关于“编制保护利用规划”

2017年,我局编制完成了银沟遗址保护管理规划,明确了保护对象、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落实了保护责任,银沟遗址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下一步,我局将指导做好银沟遗址考古和保护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推动渭南市积极开展银沟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做到有规可循、依法保护,继续探索城市化过程中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模式,努力开创文物保护与利用相互促进,文化与经济相互提升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建设银沟遗址博物馆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银沟遗址博物馆的建立对于民众进一步了解银沟遗址、全面认识银沟遗址的重要价值等具有重要作用,对于保护、研究和展示我省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博物馆建设属于建设工程,应由地方政府按照建设工程,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我局将在陈列展览、库房建设、安防技防设施、馆藏文物保护、人员培训等业务工作上给予积极指导。

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及运行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总体上可分为立项、正式挂牌、运营三个阶段。我局将组织专业机构持续推进银沟遗址的考古和研究工作,科学阐释遗址价值,统筹考虑遗址保护展示问题,积极推进银沟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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