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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627号提案的复函

对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627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20-07-20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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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0-24180 发文字号: 陕文物函〔2020〕269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0-07-20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627号提案的复函

类  别: B

签发人: 周魁英

黄湘詅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的第627号提案《关于加强保护和宣传陕西省内汉唐帝陵的建议》,省政府已交我局办理。经我局调查研究,按照我局职责,现答复如下:

我省共有29座汉唐帝陵,其中包括西汉帝陵11座、唐代帝陵18座,分布于西安、咸阳、渭南等市、县区域内。汉唐帝陵保护利用是我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考古工作,进一步明确陵园遗址内涵。二是推进 “四有”工作,增强管护能力。加快推进桥陵、泰陵、景陵、安陵、贞陵、崇陵、献陵、庄陵、端陵、元陵、丰陵等文管所的提档升级和“陕西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标识及栽桩亮界工程”。三是编制保护规划和保护管理规划,明确汉唐帝陵的保护管理要求。四是推进本体保护、环境整治、标识系统建设及唐陵石刻加固基础、设置围栏等三十余项保护工程。五是加强保护展示,目前已建立遗址博物馆的有阳陵、茂陵、昭陵、乾陵、惠陵,已建立遗址公园的有阳陵,乾陵考古遗址公园和杜陵考古遗址公园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立项。六是继续推进《陕西省帝王陵保护条例》立法工作。2013年起,我局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成立了帝陵保护立法课题研究小组,起草了《陕西省帝陵保护条例(初稿)》。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务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认为,《陕西省帝陵保护条例(草案)》立法条件基本成熟。七是推动汉唐帝陵的合理利用。我局组织编制了《汉唐帝陵文物旅游线路规划》,积极推广“一陵带一村,一村护一陵”的保护利用模式,发挥汉唐帝陵带动区域文化旅游发展的作用。八是加强宣传,我局指导拍摄了《东方帝王谷》、《西汉帝陵》等专题科普片,以最新的考古资料及研究成果,向公众普及历史考古知识。

对于您提出的具体建议,回复如下:

一是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继续推进《陕西省帝陵条例》立法调研,积极推动其列入立法计划。二是指导有关市县政府加大汉唐帝陵保护利用力度,创新多种方式展示汉唐帝陵丰富历史文化内涵。三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对我省汉唐帝陵进行多层次、多领域宣传展示。继续支持帝陵管理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积极申报优秀历史文化传承基地。四是指导地方文博机构联合考古科研院所及高校,以公众考古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的形式,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遗产保护体验及宣讲活动,让民众从科学的角度认知身边的文化遗产,树立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意识并以此为荣。

最后,衷心的感谢您对我省文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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