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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87号建议的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87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20-07-30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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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0-24192 发文字号: 陕文物函〔2020〕303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0-07-30
名    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87号建议的复函

类  别: B

签发人:周魁英

李炜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延安市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建设的建议》,省政府已交我局办理。经我局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长城是我国体量最大的世界文化遗产,陕西保存着自春秋战国、秦汉至明代丰富的长城遗迹。延安市是我省长城资源分布的核心区域,主要涉及吴起、志丹、富县、黄陵、黄龙五个县,共229.13公里。延安境内的长城不仅见证了陕西北部地区中原农耕文明与北方游牧文明交流融合的历史,也是传承中华文明、增强民族凝聚力的文化资源。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我局也将延安市列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重点区域之一,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领导机构设立情况。在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下,2019年12月我省成立了以省委宣传部主要领导为组长,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文旅厅、省文物局主要负责人或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陕西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省财政厅等15个职能部门。二是组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专家委员会。通过业内专家筛选、地市专家推荐等形式,组建由国内规划、文物、建筑、文化旅游等领域有较高声誉的专家学者构成的专家委员会,为我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三是谋划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重大项目。5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增补2020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0﹞348号)后,我局积极与延安市对接沟通,听取意见后将延安市的明长城遗址吴起段和战国秦长城遗址吴起段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作为我省长城文化公园建设重大项目上报发改委。四是组织编制《长城国家公园建设保护陕西规划》。在实地调研、专家咨询、征求行业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长城保护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完成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陕西规划》,并已经通过专家评审提交了陕西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目前,省委宣传部已经将该规划上报文旅部。五是深入延安市进行调研及时掌握建设需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局带领规划编制单位赴延安市及部分区县就规划内容、项目储备情况与当地政府对接,并进行实地调研。了解黄龙魏长城集中展示带项目情况等以及部分区县关于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的诉求,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顺利组织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六是配合省文旅厅《陕西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需求,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角度,向项目编制方提出了修改建议。

对于您提出的具体建议,我局意见如下:

一、建议延安市成立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高规格领导机构。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主体为市县党委和政府,我局建议延安市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并对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所涉市县提出要求,落实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责任。

二、积极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重点建设项目。在省级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建立项目协商机制,推动保护修缮、文化发掘、环境提升、设施配套、文旅融合等工作高效开展。指导延安市积极储备项目,明确建设重点,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确保建设工作有效推进。

三、加强长城保护和管理。指导延安市按照两办印发的《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要求,严格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对管控保护区文物本体及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

四、加大项目储备,争取更大支持。进一步吃透国家相关政策,及时了解国家部委对长城文化公园建设的支持方向,按照《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重大工程建设方案》和《长城国家公园建设保护陕西规划》要求提炼项目,争取我省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层面重点项目范围和“十四五”规划。

五、我局将对涉及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等给予资金、技术上的大力支持。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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