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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337号提案的复函

对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337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20-08-05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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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10000435203931Y/2020-24198 发文字号: 陕文物函〔2020〕347号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文时效: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0-08-05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337号提案的复函

类  别: B

签发人: 周魁英

房晓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建议》收悉。

截至目前,全省有中国传统古村落113个、省级传统古村落429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为住建部门主管,包括传统村落保护的牵头单位也是住建部门。文物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依法保护名城、名镇、名村以及传统村落中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公布的文物点。

多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和“要保护好文物,让人们通过文物承载的历史信息,记得起历史沧桑、看得见岁月留痕、留得住文化根脉”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家住建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传统村落保护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传统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首先是按照我局职责加强传统村落中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一是编制传统村落中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目前,已编制完成包括《耀州窑遗址保护规划》、《青木川老街保护规划》、《青木川魏氏庄园保护规划》和《凤凰街民居保护规划》,组织编制了1046处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和《陕西省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保护规划体系,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实施传统村落中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近年来我省加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工程,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约7000万元,先后实施了耀州窑遗址、青木川魏氏庄园、青木川辅仁中学早期建筑、凤凰街民居、明长城-高家堡、蜀河清真寺、尧头窑遗址等30余项保护工程,使一大批重点文物得到较好的保护。为保持传统村落的文化特色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鼓励社会参与,发挥群众作用。鼓励群众参与是做好传统村落保护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们关注和尊重群众的现实需求,对个人产权的文物保护单位采取了“三个一点”(省上补助一点、政府安排一点、群众落实一点)的办法,改造了民居的用电线路,增设了消防设施,维修了民居,改善了群众的生活条件,群众参与热情空前高涨。

其次,我局积极配合省住建厅开展传统村落相关工作。一是配合省住建厅开展国家级传统村落申报和省级传统村落公布工作。中国国家级传统古村落113个、省级传统古村落429个。二是配合省住建厅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专家库,对我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进行了评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以促进全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工作。

我局同意您提出的“一村一策”、村民参与、加强利用等建议,我局将积极配合省住建厅把您的建议融入到我省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工作中去。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中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突出其在传统村落保护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二是配合省住建厅继续开展省级传统村落公布工作,并为下一步申报中国传统村落评选工作打好基础。三是配合省住建厅指导地方政府编制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根据各个村落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保护措施,进一步加强传统文化、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和村落环境的保护。同时在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改善等方面坚持规划先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新、老村落的功能与业态,因地制宜改善基础设施,鼓励社会机构参与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多措并举解决资金问题。

最后,衷心感谢贵委对我省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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