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0-24235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0〕4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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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
名 称: | 对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309号提案的复函 |
类 别: B
签发人: 周魁英
程希文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第三次会议上的《关于建设汉长安城遗址国家文化公园建议的提案》,省政府已交我局办理。经我局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汉长安城遗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市区西北郊,作为西汉王朝的都城延续了204年,先后被新莽、东汉、西晋、前赵、前秦、后秦、西魏、北周、隋初沿用作为建都之地,是我国迄今为止现存规模最大,保存较为完整、遗迹丰富的统一王朝都城遗址。1961年被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作为丝绸之路起点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长期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汉长安城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一是成立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特区,组织西安市政府设立了“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管委会”。二是将汉长安城遗址纳入国家大遗址保护“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实施了桂宫、霸城门、汉长安城长乐宫4、5、6号遗址和城墙东南角遗址等61处遗址本体的保护展示工程,为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配合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先后两次召开合作共建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工作会议,确定了合作共建工作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就大遗址的保护与管理方面做出了新的尝试。
对于您提出的具体提案建议,我局意见如下:
一、关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国家文化公园是国家推进实施的重大文化工程,通过整合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物和文化资源,实施公园化管理运营,实现保护传承利用、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与观光、休闲娱乐、科学研究功能,形成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集中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志,以进一步鉴定文化自信,充分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久影响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强大生命力。截至目前,经国家批准的国家文化公园有长城、长征和大运河三项。
汉长安城是汉长安城遗址作为我国现存规模宏大、遗迹丰富、格局明确、保存较为完整的统一帝国的古代都城遗址。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作为“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功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经过多年来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关于提案建议的回复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指导地方政府和有关机构,开展汉长安城遗址文化公园前期创建工作。
(一)国家文化公园的创建主体是所在地人民政府,我局将在“国家文化公园省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协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就创建机构前期组建工作进行充分衔接,帮助各级部门学习法规政策、按程序办理提高效率。我局将通过指导汉长安大遗址保护特区管委会及时开展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厘清文化公园的建设模式、组织构架、建设内容、任务分工等,为汉长安城遗址文化公园建设提供可借鉴经验。
(二)我局将积极推进汉长安城遗址保护规划修编工作。我局将指导地方政府和有关机构合理制定汉长安城遗址保护规划,厘清编制思路、特点和侧重点,从考古、文物保护、规划等方面的为规划编制提供多方智力支持,积极储备保护和建设项目,
(三)我局将主动对接及时掌握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相关项目需求,最大程度争取经费支持。我局将积极与国家发改委、文旅部、国家文物局等国家部委对接,及时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工作进展,及时了解国家部委对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的支持方向,争取汉长安城遗址储备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层面重点项目范围,最大限度争取国家支持。
最后,衷心的感谢您对我省文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