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440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1〕3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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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1-07-22 |
名 称: |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函 |
类 别: B
签发人: 周魁英
王宇鹏代表:
您在陕西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精准划定洛南盆地旧石器地点群遗址保护范围的建议》,省政府已交我局办理。经我局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洛南盆地旧石器地点群遗址分布于洛河水系沿岸的洛南十多个乡镇区域,分布地域广、密度大,是以大中型石片和大型石片、砾石加工工具为代表的旧石器时代早期人类文化遗存,年代跨度为距今约70万-3万年,为研究人类起源等重大问题提供了重要研究资料。2013年,洛南盆地旧石器地点群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对于您提出的具体建议,我局意见如下:
一、由于洛南盆地旧石器地点群遗址点多分散,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存在较大难度。目前,我局指导考古科研机构与商洛市文物部门对遗址进行了全面调查,提出了调整洛南盆地旧石器地点群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相关意见,已上报省政府审定公布。
二、按照文物法律法规要求,我局支持地方政府组织编制洛南盆地旧石器地点群专项文物保护规划,并将积极指导考古科研机构加大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力度,准确掌握遗址群文物资源分布,为文物的合理保护利用奠定基础。
三、鉴于洛南盆地旧石器地点群遗址的重要价值,下一步,我局将组织考古机构在考古工作基础上,围绕人类演化、现代人起源等重大问题深入研究,力争取得重要学术成果。
最后,衷心的感谢您对我省文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