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10000435203931Y/2021-00469 | 发文字号: | 陕文物函〔2021〕4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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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文物局 | 公文时效: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
名 称: |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87号提案的答复函 |
类 别:B
签发人: 周魁英
戴宏科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的第187号提案《定位国家战略,立足国际视野,保护和利用汉长安城遗址》,省政府已交我局办理。经我局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汉长安城遗址位于西安市市区西北郊,作为西汉王朝的都城延续了204年,是我国迄今为止现存规模最大,保存较为完整、遗迹丰富的统一王朝都城遗址。1961年被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作为“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长期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汉长安城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
一是成立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特区,组织西安市政府设立了“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管委会”。配合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先后两次召开合作共建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工作会议,确定了合作共建工作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就大遗址的保护与管理方面做出了新的尝试。
二是将汉长安城遗址纳入国家大遗址保护“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规划,实施了桂宫、霸城门、汉长安城长乐宫4、5、6号遗址等60余项保护展示工程,为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组织完成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我局指导专业单位编制完成了《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09-2025)》,2010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四是加快推进汉长安城遗址申遗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作。2014年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017年4月,国家文物局批准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
对于您提出的具体提案建议,我局意见如下:
一、关于“理顺体制机制,提升管理质量”
5月8日,赵一德省长专门赴国家文物局汇报陕西省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特别将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向国家文物局进行了汇报并得到国家文物局支持。
5月27日我局组织西安市、未央区、汉长安城特区召开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利用推进会,要求西安市尽快拿出汉长安城遗址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实施方案和中省合作共建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第三次会议方案,实质性推动省部共建推进汉长安城保护利用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关于“争取国家支持,开启工程立项”
我局积极指导汉长安城未央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分别于4月30日、6月3日到汉长安城进行调研指导西安市完成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保护性设施和部分展示设施日常保养方案;及时向国家文物局报送汉长安城未央宫章程门区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相关方案材料;指导编制汉长安城未央宫区域环境整治项目方案。汉长安城未央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项目顺利推进。我局指导相关单位编制汉长安城遗址——武库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汉长安城—建章宫前殿遗址保护工程、汉长安城—建章宫双凤阙遗址保护加固工程等立项计划书,报送国家文物局。此外,我局将指导地方政府积极储备文物保护,在《陕西省黄河流域文物保护展示利用规划》编制中,将汉长安城遗址的保护利用项目作为重要内容,从项目立项、方案编制、项目审批、资金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关于“联合宣传共建,推动利用保护”
我局将指导地方政府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对汉长安城遗址进行多层次、多领域宣传展示。以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为依托,积极探索大遗址展示利用多种模式。鼓励当地人民政府将大遗址展示利用与文创产业、旅游产业等相结合。
四、关于“加快环境优化,推进周边发展”
加快推进汉长安城遗址建设,完善遗址区内基础设施的建设非常必要。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选址若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选址意见及项目方案须按程序上报国家文物局批准。我局将积极帮助当地政府做好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选址工作,指导相关机构编制工程方案等资料,并按程序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最后,衷心的感谢您对我省文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